令一亨字第二六五八号
军令部徐部长:据天水行营主任程潜呈称:窃本行营成立迄今,组织粗定,惟所成立之机构与原奉颁发之组织大纲不无出入,自应查照现状呈请修改。兹特将修正之要点列举如次:一、政训部分改为政治部分。本行营原应设立政训处办理本行营各管辖战区内军队、民众之政治训练及宣传诸事项,嗣奉钧座二月办四筱电饬将政训处改为政治部,并令办理党务案件。应将第二章职掌第四项酌加修改,如草案第六项所载。二、增设行政部分。本行营以军事与政治互相关联,军事之推进有赖于行政之辅助者甚多,故请设立秘书处办理行政案件,于二月奉钧座办四筱电准予设立,并奉准设立文职参事六人至八人,研究各管辖战区内与军事有关之一切行政问题,现正陆续遴选,另呈请委,于第二章职掌内增加行政部分一项。三、增设军械处。军械补给事项原规定由军政处办理,旋军政部派军械分处归本行营指挥,承办各管辖战区械弹补给事宜。为便利起见,经呈准即将该分处同时作为行营之军械处,以资接洽,自应将原职掌酌加添改,如草案第二项所载。四、本行营各管辖战区内之交通运输、通讯补给诸事项,原定由后方勤务部办理,现归兵站统监部担任,由本行营指挥。应将原职掌第五项酌加修改,其原设之运输处即予裁去。以上应行修改部分均系按照现有机构规拟,除另制系统表呈核外,理合将拟定修改草案呈请鉴核施行,伏乞钧鉴。等情。除电复准予备案并分行外,特抄原件送请查照。军事委员会。皓。令一亨。渝。印。附抄发天水行营组织大纲修改草案及系统表各一份。
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天水行营组织大纲修改草案
第一章 总则
一、军事委员会为顾虑尔后作战训练,及交通、通讯、补充、经理之便利,在天水设立行营。
二、天水行营【辖】第一、第二、第八、第十战区,及冀察、苏鲁游击战区业务。
第二章 职掌
三、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以下简称行营)职掌业务如次:
(1)作战部分:本军事委员会既定方针与指示,主持各管辖战区之作战,并与本会各部联系。
(2)军政部分:办理各该管辖战区内部队之整理、点验、补充、经理、卫生,及军械补给诸事项。
(4)行政部分:办理各该管辖战区内与军事有关之行政事务,应行调整解决诸事项。(www.xing528.com)
(5)军法部分:办理各该管辖战区内与军法有关诸事项。
(6)政治部分:办理各该管辖战区内特殊党政及军队、民众之政治训练,及宣传诸事项。
(7)兵站总监部分:办理各该管辖战区内之交通、运输、通讯、补给诸事项。
第三章 组织
四、行营设主任一员,参谋长、副参谋长各一员,由委员长呈请国民政府任命。
五、行营主任、参谋长、副参谋长以下,设立秘书、参谋、军政、军训、总务、军械、军法各处,并指挥政治部、兵站统监部分担任务。
六、各处处长,由军事委员会就各主管部派必要人员充任之,或由主任遴选呈请委任之。
七、行营组织系统如附表。
八、本大纲如有未尽事宜,得呈请修改之。
天水行营组织系统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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