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委员会军训部训令 战时教育训令第三号
战争之胜负,关系国家民族之存亡。现值倭寇披猖国难严重之时,为贯彻长期抗战,把握最后胜利,端赖新力量之培养与充实,方足以应要求而收良果,故新兵教育,不独为当前急务,且系根本要图。兹特规定新兵教育纲领,俾资遵守。至前训练总监部颁行之补充兵教育要领,应即废止。除呈报外,合将新兵教育纲领随令发布,仰各部队官长一体遵照,以非常的勤劳,运用非常的方式,切实加紧实施,期于短时间内,蔚为劲旅,克奏肤功,本部长有厚望焉。此令。
军事委员会军训部部长 白崇禧
中华民国二十七年七月
新兵教育纲领
一、教育主旨在遵照委员长关于新兵训练所示之要旨,期以短少时间,完成新兵参战必要之教育,以供急需之补充,争得最后的胜利。
二、教育期间定为两个月。战斗必要之教育,务于两个月内完成之。
如教育期满尚有余裕时间,继续施行复习教育,以期精练,并择要施行补足教育,以补授新兵教育期间未列之课目。
三、每日教育时间平均定为十小时,并废除星期日、休假日。在新兵初入营之第一周,得酌减为七小时。第二周,八小时。第三周,九小时。自第四周起,即按平均十小时施行。
四、教育课目力求简要专精,以培养抗战精神,及修得战场上必要技能为主。并注意锻炼其体力,与矫正其习惯。
1.精神教育:为养成新兵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忠勇牺牲之精神。了解捍卫国家,保护人民之责任。唤起民族意识,坚强抗战之敌忾心。以军人读训、党员守则、党歌、军歌、操典纲领、民族主义浅说、领袖宣示与训词,为精神教育必修课目。
2.术科教育:为养成新兵参战所必要之战斗技能。以战斗教练、射击教育(含手榴弹投掷教练)、刺枪教练、筑城教育、阵中勤务、夜间教育等项,为术科教育必修课目。
3.学科教育:为补助术科教育之不足,选择士兵必须明了之事项教育之。如操典第一部第一三六条至一四八条士兵在战斗间应遵守之事项,及第五部第十一篇对战车、飞机、毒气之防御,及与战车、飞机协同战斗要领,阵中要务令中搜索、警戒、通信、连络要旨,以及战时军律、连坐法等,为学科教育必修课目。
五、教育时间支配
1.教育全时间支配标准:
术科教育,约占教育全时间百分之八十。
学科教育,约占教育全时间百分之二十。
精神教育,除规定课目在学科时间施行外,尤应随时随地注意训育之。
2.术科教育时间支配标准:
战斗教练,约占全时间百分之三十。
射击教育(含手榴弹投掷教练),约占全时间百分之二十。
刺枪教练及体操,约占全时间百分之五。
筑城教育,约占全时间百分之五。
夜间教育,约占全时间百分之六。
阵中勤务,约占全时间百分之十。(www.xing528.com)
基本教练,约占全时间百分之四。限于新兵初入营及出场回队之极短时间内行之。
六、术科实施必要之程度
1.战斗教练:各个及班教练,宜十分娴热。教育期满时,排教练必须完成。
2.射击教育:多行瞄准训练,并随时令其练习利用各种地形地物之瞄准法。
多行射击预习(减药射击或空包射击)。
实弹射击,按规定新兵教育使用之弹数实施。
距离测量,自教育开始,即须施行,并勉励自习,务在新兵教育期间,即修得充分测距经验。
手榴弹投掷,先使确知携带、保险及投掷方法,次练投远,再练习命中,并使于沟壕或弹痕内或障碍物后练习之。
3.刺枪教练:用枪法、前进后退法、直刺法、斜刺法,务须反复熟练之,并以养成刺枪之劈力。
4.筑城教育:掘土法、投土法,步兵掩体掩盖,掩蔽部构筑法,卧姿使用工作器具法,伪装要领,夜间作业等,均使领会熟练之。
5.夜间教育:夜间运动与战斗及紧急集合,在第二个月内,常演习之,使认识夜间景况与昼间之差异,了解辨别方位及连络方法。养成静肃沉着之习惯,熟悉夜间搜索警戒之要领。
6.阵中勤务。斥候动作、行军驻军警戒、对空警戒、各种视号通信法、传令勤务连络法、行军宿营、上下车船等,均须教育之。
7.基本教练:新兵初入营,立正姿势必须严格训练。至整列、转法、行进、操枪及队形变换,在规定时间内训练其概要。此后于每日出场及回队时,注意练习之。
七、教育计划与实施。教育责任者,务遵照教育训令,将各种课目之教育时间与进度,妥为支配制成教育预定表,更以勤劳坚忍之精神,详密之注意,严切督促实施之。
八、教育注意事项:
1.改正教育观念。旧式专重形式及基本教练之观念,务彻底矫正之。
2.注意实地教育。教练务在野外实地施行战斗及爬山、涉水,通过障碍诸练习,且以养成利用地形地物之习惯及判别之经验与能力。
3.利用机会教育。教育宜利用各种天候、各种地形、各种勤务以行机会教育,俾能在各种情况下,均能持续战斗为要。
以前天候变换,即行变更预定课目之习惯,应行矫正。凡预定之课目,如非必要,不得轻易变更之。
4.见学。教育责任者,须与附近军队或学校连系,多给新兵以见学各种兵器及演习之机会。
5.竞赛。新兵教育,为提起其好胜心及修学兴趣,宜多用竞赛方式鼓励之。如射击、作工、行军三项,尤要以竞赛方法,促其进步。至非法责打,亟宜严禁。
九、新兵生活。新兵多来自田间,受短期训练后,即须进入战场,其生活习惯之改变极大。故在教育期间,亟宜注意,使其逐渐习惯。故第一步,使其习惯团体生活。第二步,再习惯野营生活。俾其进入战场,不致因生活遽变,而沮丧其志气。并于驻地附近,造成整齐清洁之环境,藉以引起军队生活之乐趣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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