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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亲属关系计算法及婚姻家庭继承法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我国古代的丧服制计算法丧服,是为哀悼死去的亲属而穿的服装,用本色的粗布或麻布做成。我国古代采用丧服的不同等级差别来区分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表面上代数相同,但实际上血缘关系却有远近之别,对此代数计算法没有准确地反映出来。在计算旁系血亲方面,我国的代数计算法与寺院法亲等计算法有着同样的缺陷,没有罗马法亲等计算法精确。

我国亲属关系计算法及婚姻家庭继承法

(一)我国古代的丧服制计算法

丧服,是为哀悼死去的亲属而穿的服装,用本色的粗布或麻布做成。我国古代采用丧服的不同等级差别来区分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根据样式和制作材料质量的精粗,将丧服分为五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用粗布做的丧服是重服,用细布做的丧服是轻服。重服表示亲属关系亲近,丧期长;轻服表示亲属关系疏远,丧期短。一等丧服斩衰最重,二等丧服齐衰次之,依次推算。

第一等斩衰,服期3年。丧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做成,不缝衣服下边。儿子及未嫁女儿为父母,妻为夫和公婆,嫡孙为祖父母,服斩衰3年。

第二等齐衰,服期长短不等。丧服用稍粗的生麻布做成,缝衣服下边。根据所服对象,服期有杖期(1年之服,须持丧杖。杖,俗称哭丧棒;期,即1年)、不杖期(1年之服,不持丧杖)、5月、3月之别。夫(父母不在时)为妻、子为已与父离婚的母亲等,服齐衰杖期。孙为祖父母、出嫁女为父母、夫(父母在时)为妻,服齐衰不杖期。孙子、孙女(未出嫁)为曾祖父母服齐衰5月。玄孙、玄孙女(未出嫁)为高祖父母服齐衰3月。

第三等大功,服期9月。丧服用粗熟布做成。妻为夫的祖父母,父母为子女,公婆为儿媳等,均服大功9月。

第四等小功,服期5月。丧服用稍粗熟布做成。己身为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父母,妻为夫的伯叔父母,服小功5月。

第五等缌麻,服期3月。丧服用细熟布做成。夫为妻的父母,妻为夫的曾祖、高祖父母,服缌麻3月。

从上述丧服制的具体内容可看出,丧服制维护以男子为中心的宗法等级制度,重视宗亲,而表现为男女极不平等。例如,妻为亡夫要服一等斩衰3年,而夫为亡妻只服二等齐衰;妻为夫的父母服一等斩衰,而夫为妻的父母只服五等缌麻。未出嫁的女儿为父母死亡服一等斩衰,而出嫁后的女儿只能服二等齐衰。同样的血缘关系,丧服却不能真实地反映出来。因此,丧服制不能准确、客观地反映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程度,已被废除。[5]

(二)我国婚姻家庭法的亲属计算法

我国婚姻家庭法没有采用亲等计算法,而是采用简便的代数来表示血亲关系。(www.xing528.com)

1.直系血亲的计算方法。直系血亲是从自己算起为一代,向上数至父母为二代;至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至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为四代;至高祖父母、高外祖父母为五代。往下数也是如此,自己至子女为二代;至孙子女、外孙子女为三代;依此类推。

2.旁系血亲的计算法。首先找到自己与所要计算的旁系血亲的血缘同源人,然后从两边分别往上数至血缘同源人。如果两边代数相同,取同数;如果两边代数不同,则取多者一方的数字。计算时应注意:代数包括自己或所要计算的旁系血亲。例如,自己与兄弟姐妹为两代以内旁系血亲;与堂兄弟姐妹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与伯叔也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6]

我国以“代”来计算简便易行,但精确性不够。如自己与伯叔姑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与他们的子女(堂、表兄弟姐妹)也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表面上代数相同,但实际上血缘关系却有远近之别,对此代数计算法没有准确地反映出来。在计算旁系血亲方面,我国的代数计算法与寺院法亲等计算法有着同样的缺陷,没有罗马法亲等计算法精确。

特写镜头

罗马法、寺院法亲等计算图

我国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图

本宗九族五服正服之图

本宗九族五服正服图的说明:
1.凡嫡孙,父卒,为祖父母,承重服斩衰3年。若为曾高祖父母承重,服亦同。
2.凡姑、姊妹、女及孙女,在室或已被嫁出而归,服并与男子同。出嫁而无夫与子者,为兄弟姊妹及侄,皆不杖期。
次于至亲者曰从,如从兄弟、从伯叔(堂伯叔)。其又次者,则曰再从、三从。
3.凡男为人后者,为本生亲属孝服皆降一等,为本生父母降服不杖期。父母报服同(报服谓为报答相互服同等之丧服)。
4.凡同五世祖族属在缌麻绝服之外,皆为袒免亲。遇丧葬,则服素服,尺布缠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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