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马克思的理论研究几乎全面转向了政治经济学,只是在若干处使用了“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阶层”的概念,再没有集中论述过“一般意识形态”。但一般认为他并没有放弃意识形态研究,而是开拓了一种新的意识形态批判即拜物教批判。恩格斯则一直关注,尤其是在几部哲学著作和若干文章、信件中比较集中地讨论了“一般意识形态”,提出了不少深刻的新思想,有的还引起了后来者的异议。马克思虽然多处讨论了拜物教,但是从来没有提出资本主义拜物教也是一种意识形态。恩格斯主持整理和编辑了《资本论》,也没有说过拜物教是一种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后来西方不少理论家如阿尔都塞和曼海姆等改变了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思想,但是提出的新理论明显不能涵盖马克思的拜物教。再后来如齐泽克等一方面承认拜物教是意识形态,同时又把它与马克思恩格斯的“一般意识形态”理论对立起来。实际上,迄今为止,还没有专门著述将马克思的拜物教阐释为马克思恩格斯“一般意识形态”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我们认为,马克思以商品为起点,逐次提升地讨论了商品、货币和资本三者的物神性质,并形成了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理论,讨论了物神理论和拜物教理论的虚假本质和新型宗教本质,讨论了基于物神理论和拜物教理论的资本主义庸俗经济学对于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利益的辩护性。因此,马克思论述的资本主义拜物教就是一种典型的“一般意识形态”形式,或者说,马克思是按照典型的“一般意识形态”的本质和特征来论述资本主义拜物教的。
拜物教若干主要概念的中文翻译出现了较大争议,我们同意有关学者观点,使用以下翻译,以便保证讨论时概念内涵一致:“fetisch”译为“物神”,“Fetischismus”译为“拜物教”或“物神崇拜”,“Kapitalfetisch”译为“资本物神”,“automatische Fetisch”译为“自动的物神”,“Fetischcharakter”译为“物神性质”,“Fetischdiener”译为“拜物教徒”。(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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