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系统论述了人类不同历史阶段的平等观的本质及其演变。
(一) 古代平等观
第一,在自然形成的最古老的公社中,能谈得上的只是公社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妇女、奴隶和外地人没有平等。第二,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希腊人和野蛮人、自由民和奴隶、公民和被保护民、罗马的公民和罗马的臣民之间的政治地位不平等。罗马帝国时期,只是在自由民之间产生了私人的平等,并由此形成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最完备的法的形式——罗马法。第三,就基督教的平等来说,首先是所有人都有原罪的平等;其次是在基督教早期时强调的所谓上帝的选民的平等;再次是基督教早期,被迫害者为了团结而共有财产的现象。等到日耳曼人建立空前的等级制度之后,所有平等观念在几个世纪内逐步消失了。
(二) 资产阶级社会的平等
第一,中世纪封建社会孕育的资产阶级成了追求现代平等的代表者。首先,主要原因是工场手工业大发展,社会经济生活条件发生了剧烈变革,社会日益成为资产阶级社会了,但是社会政治结构依然是封建的,没有改变。随着大规模的贸易,特别是国际贸易和世界贸易的发展,需要商品占有者能够自由地不受行动限制地依据平等权利来交换。这是资产阶级所要求的平等。其次,随着工场手工业发展,摆脱了行会的束缚且没有生产资料的自由工人与工厂主订立契约,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此时他与工厂主在权利上是平等的。再次,体现在商品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来计量这个现代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价值规律中的一般人类劳动的平等,也就是一切人类劳动在一般人类劳动意义上都具有的“等同性和同等意义”(130) 。
第二,资产阶级的经济关系和资产阶级竞争者要求自由通行和机会平等,但是封建行会和封建特权等政治制度却反对资产阶级的平等要求。
第三,其他阶级的平等。经济进步要求消除封建桎梏、特权和不平等,确立权利平等,这也符合社会其他阶级的需要,因此迅速扩大范围,成为广大农民的要求。因为农民一直遭受着农奴制的各种奴役,不但被封建领主无偿占有了绝大部分劳动时间,还要缴纳无数贡税给领主和国家。同时,全社会都要求废除封建特惠、贵族免税权以及个别等级的政治特权。
第四,平等要求超越了国家,形成了人权要求。基督教后来在西欧和中欧形成了一个具有共同文化的民族国家体系,在资产阶级社会发展时期几乎处于差不多相同的阶段。因此,自由和平等的要求很自然地超出个别国家范围,获得了普遍性质,被资产阶级宣布为人权。除了欧洲,最先承认这种人权的作为“特殊资产阶级性质的典型表现”(131) 的是美国宪法。当然,美国宪法虽然否定阶级特权,但是却确认了有色人种奴隶制。
(三) 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实现平等的普遍性和利益的普遍性(www.xing528.com)
第一,从资产阶级在封建时代提出消灭阶级特权的时候起,资产阶级的“影子”无产阶级也提出了平等权利的要求,也提出了消灭阶级本身的要求。首先,无产阶级抓住了资产阶级的平等观,进一步指出平等不能只限于表面在国家领域中实行,还应当是在实际的社会和经济领域中实行。从大革命开始,法国资产阶级的公民平等的要求就成为法国无产阶级要求社会的和经济的平等的要求,成了他们所特有的战斗口号。其次,无产阶级消灭阶级本身的要求的形式,开始是原始基督教的宗教的形式,后来直接依据资产阶级提出的平等理论。
第二,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具有双重意义。首先,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是对明显的社会不平等如富人和穷人、主人和奴隶等之间的对立的自发反映,是一种革命的本能。其次,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来自对资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反应,无产阶级从资产阶级平等的要求中吸取了一些可以进一步发展的正当要求。因此,无产阶级的新的平等要求就是利用资产阶级本身的主张来发动工人和反抗资产阶级的鼓动手段。再次,无论是革命本能,还是利用资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就是要消灭阶级,“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132) 。
(四) 平等观念是历史的产物
平等观念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中形成的,不论哪个阶级的平等观点,都是“历史的产物”(133) 。古老的平等观来自一切人都有某些共同点,人们在这些共同点所及范围内是平等的。现代的平等要求完全不同,它的逻辑起点是人就他们是人而言是平等的,从这个起点出发,现代人提出,所有人、一个国家的所有公民或一个社会的所有成员在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上都应当是平等的。从古老的相对平等的原始观念开始,必须经过几千年才能发展到国家和社会中的平等权利,并且成为自然而然的和不言而喻的东西。
平等观念是历史的产物,所以平等观念不是永恒的真理。平等观念现在之所以对广大公众来说成为不言而喻的和牢固的成见,原因不是平等观念“具有公理式的真理性”,而是因为普遍传播的18世纪思想还是合乎时宜的。(134)
(五) 杜林的先验主义平等观
杜林的理论方法就是把认识对象分解成最简单的要素,然后从单个的和简单的基本形式上,如同对待数学基本形式一样,按照所谓公理来进行推论。用以上方法来分析人类社会,首先,杜林把社会分解为最简单的组成要素——两个人,因为两个人就组成了社会。其次,这两个人按照所谓公理打交道,就必然得到一个道德的基本公理,即两个人的意志本身是完全平等的,一方不能命令另一方。再次,杜林认为这不但是道德上的正义的基本形式,而且是法律上的正义的基本形式,只要有了这两个人的十分简单的和基本的关系就能阐发法的基本概念了。
杜林的方法是一种意识形态的或者叫先验主义的方法。首先,在杜林的道德基本公理中,意志彼此完全平等的两个人其实是两个光秃秃的概念,没有任何现实内容,没有任何民族的、经济的、政治的和宗教的关系,也没有任何性别的和个人的特性,这两个人是十足的幽灵。其次,这种从光秃秃的概念出发来分析社会的方法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先验主义的方法,即从对象的概念中依照逻辑推导出某一对象的特性,而不是从对象本身去认识它的特性。这其实是先从对象出发构成对象的概念,然后用对象的概念去衡量对象,这种颠倒是“纯粹的意识形态”。(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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