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力图取得统治的阶级”都要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普遍的利益”。(30) 宗教和国家被说成是普遍利益或共同利益的实现者。欧洲封建社会中存在的局限于行会和小块地域的等级还没有最为普遍的普遍性思想,但是他们所在的领主权、等级和同业公会对于生活于其中的市民个人却具有普遍关系。后来随着资产阶级政治解放,等级、行会和诸侯被消灭了,出现了全社会意义上的没有地域限制的阶级,产生了全社会意义上的同个人相异化的独立的普遍性利益。马克思指出,“资产者的假仁假义的虚伪的意识形态用歪曲的形式把自己的特殊利益冒充为普遍的利益”,这是一种“意识形态的欺骗”。(31) 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把自己的特殊利益冒充为普遍的利益”的思想“欺骗”。这是意识形态的第三级本质。
(一) “统治阶级总是自己为自己编造出”越来越抽象的“越来越具有普遍性形式的思想”
统治阶级思想家把统治阶级的思想同统治阶级本身和统治者个人分割开来并使这些思想独立化,不考虑生产这些思想的条件和生产者,不考虑这些思想的基础即个人和历史环境,宣布某时代占统治地位的东西就是这些思想。统治阶级总是为自己编造出这类幻想,例如荣誉和忠诚等就是封建贵族统治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概念,平等和自由等就是资产阶级统治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概念。统治阶级或资产者理论家们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因为前述的统治阶级或资产者总是需要要把自己的特殊利益说成是或者冒充为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其理论逻辑就是用普遍性形式赋予自己的思想,“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这里存在着冒充和掩盖,一是把自己阶级的特殊利益冒充为普遍利益,二是把自己的统治思想冒充为“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这样做的结果是,占统治地位的是越来越抽象的思想,“越来越具有普遍性形式的思想”。
(二) “歪曲的形式”(www.xing528.com)
因为必须通过冒充和欺骗才能把特殊利益理论化为普遍利益,所以不能使用真实的形式,而必须使用“歪曲的形式”。“歪曲的形式”是一种带有普遍性外观的“虚幻的形式”,其实就是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君主政体、选举权等虚幻的共同体形式。在这些形式下真实发生的是不同阶级的利益斗争,各个阶级都想把自己的特殊利益论述为所谓共同体的普遍利益,以此获得自身特殊利益的合理性。
(三) “冒充”与“欺骗”得以实现的条件
革命阶级在进行革命的时候,代表了全社会。首先,它在对抗另一个阶级的时候,从一开始就是以全社会利益的代表的形象出现的,而不是以一个特定阶级出现的。当这个革命阶级“以社会全体群众的姿态反对唯一的统治阶级”时,其他被统治阶级则往往被它吸引乃至不同程度地跟随或参加革命。其次,革命阶级能够成为全社会代表的原因是,在革命开始的时候,他们自身的利益还同其他所有被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有着更多联系,暂时“还不能够发展为特殊阶级的特殊利益”。再次,如果革命阶级如果胜利了,那么其他参与革命的阶级就“有可能升入统治阶级”,就此而言,革命阶级的革命对于其他希望争得统治地位的阶级中的许多人来说也是有利的,例如,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使得许多无产者有可能变成资产者,从而升到无产阶级之上,因此,非统治阶级个人可能接受革命阶级的观念。(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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