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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共产主义与人的解放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共产主义革命推翻现存社会制度,随着与共产主义革命具有同等意义的私有制的消灭,随着阶级的消灭,异己力量也将被消灭,从而实现人的解放。共产主义是“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因此可以说,完成共产主义革命的无产阶级已经不算是一个阶级了,它实际上是当代社会“一切阶级、民族等等的解体的表现” 。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主义与人的解放

分工形成了异己力量,世界历史形成了日益扩大的表现为世界市场的异己力量,世界市场的存在使得大量只是依靠自己劳动为生的陷于绝境的无产阶级产生了,私人资本转化成了普遍的社会力量,而这个力量却被掌握在私人手中,成为私人权力,在工业世界史的进一步发展过程中,这种资本的普遍性和私人性的矛盾必然越来越激烈。随着共产主义革命推翻现存社会制度,随着与共产主义革命具有同等意义的私有制的消灭,随着阶级的消灭,异己力量也将被消灭,从而实现人的解放。共产主义是“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108)

(一) 共产主义运动总逻辑

共产主义运动使旧的自发的条件和前提“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创造各种物质条件把现存条件变成“联合的条件”,从而共产主义运动造成这样一种现实基础,也就是使得作为一切个人之间“交往的产物”的“存在状况”不可能同时又不依赖他们这些个人而存在,(109) 也就是个人交往的产物同时就是个人的存在,不是外在之物和异己力量。

(二) 共产主义的“物质因素”:生产力与革命群众

革命成功与否要看革命是否强大到足以摧毁现存一切的基础,而摧毁现存一切的基础则需要实行全面变革的物质因素,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产力,二是革命群众。如果不具备实行全面变革的物质因素,而只有哪怕已经表述过千百次的变革的观念,革命都不会有实际成果。

1. 生产力大发展和普遍交往

第一,生产力大发展及其引起的普遍交往使得共产主义作为某种世界性的东西而不是某种地域性的东西而存在,地域性的共产主义被消灭,交往的力量本身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力量,因而也是让人不能忍受的力量。“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一下子’同时发生的行动,在经验上才是可能的。”(110) 也就是说,生产力发展还消灭了作为特殊利益的民族利益和地域性,最后达到全人类突破分工限制及其带来的后果,自愿联合起来活动,即共产主义。

第二,生产力大发展消灭了普遍化的贫穷和极端贫困,否则,人类必定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结果是全部腐朽的东西又会死灰复燃。

第三,生产力普遍大发展建立起普遍交往来克服异化。因为普遍交往在所有民族国家中产生了同时都存在的没有财产的群众,即无产阶级,从而使得民族之间互相依赖,使得地域性的个人成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111)

2. 生产力发展产生了“不需要维护任何特殊的阶级利益”的革命群众

第一,生产力大发展形成的异化或异己力量把大多数人都变成完全没有财产的人,产生了一个阶级——他们承担着“社会的一切重负”,却被排斥在社会之外而不能享受到社会的福利,从而同其他阶级产生了“最激烈的对立”,这个阶级就是产生了必须进行彻底革命的意识即“共产主义的意识”的无产阶级,(112) 他们是全体社会成员中的大多数,他们与现存的资产者世界相对立。

第二,无产阶级革命要摧毁现存一切状况的基础需要有进行全面变革的物质因素,其中之一就是满足这个条件的革命群众,他们不仅要“反抗旧社会的个别条件”,而且要“反抗旧社会所依据的‘总和活动’”,(113) 对于无产阶级革命群众来说,则不仅要反抗资本主义的个别条件,而且要反抗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和制度。

第三,与以往的革命阶级不同,在反对统治阶级之外,革命无产阶级“不需要维护任何特殊的阶级利益”(114) 。在这样的无产阶级形成之前,个人隶属于一定阶级的现象是不可能消灭的。因此可以说,完成共产主义革命的无产阶级已经不算是一个阶级了,它实际上是当代社会“一切阶级、民族等等的解体的表现”(115)

(三) 共产主义消灭阶级

共产主义革命与历史上的非共产主义革命具有本质区别,后者没有触动异化劳动的本质,不过是按照另一种方式、在另一些人中间重新分配异化劳动,也就是说,非共产主义革命最后重新确立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剥削和被剥削阶级。共产主义革命则是消灭异化劳动,消灭阶级统治,消灭统治阶级本身。

阶级是在生产不足的基础产生的,因此,随着现代生产力的充分发展,阶级将会消灭。首先,大工业极大地提高了生产力,它会毫无例外地向所有社会成员分配劳动,每个人的劳动时间就大大缩短了,从而使得所有人都有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的足够的自由时间。其次,大工业生产力极大发展之后,“某一特殊的社会阶级对生产资料和产品的占有,从而对政治统治、教育垄断和精神领导地位的占有,不仅成为多余的,而且在经济上、政治上和精神上成为发展的障碍(116) 。一切统治阶级和剥削阶级都成为社会发展的障碍,成为多余事物,必将被无情地消灭。

(四) 共产主义消灭私有制和作为异己力量的“世界市场的力量”

1. 通过共产主义实现劳动者对生产力的完全占有

由作为外在力量的生产力(总和)、虚假的普遍利益或共同利益、统治阶级、国家和世界市场力量等构成的异己力量是由生产力发展导致的生产力与劳动者的分离造成的,因此,只有实现了劳动者对生产力的完全占有,才能真正消灭这些异己力量。劳动者占有现有生产力总和,使得总体的生产力不再成为外在于劳动者的东西,才能既保证自己生存,又能实现自主活动。而要实现劳动者对生产力的完全占有,必须通过共产主义运动。

2. 占有的“普遍性质”

占有生产力总和的“占有”具有一个根本特征,即它是具有普遍性的占有。第一,所要占有的对象决定了普遍性的占有。首先,作为资本主义时代的劳动者将要占有的对象的生产力是一个呈现为庞大整体的生产力总和,而这个生产力总和也“只有在普遍交往的范围里才存在”。所以,占有本身必须适应这种生产力和交往的普遍性质而带有“普遍性质”。(117) 其次,这种占有既然是占有生产工具的一定总和,自然也就是发挥占有者个人的才能的一定总和的活动。

第二,占有的个人具有普遍性质。这种占有要求占有的个人具有普遍性质。首先,无产阶级革命之前的一切革命的占有都是有限制的,因为生产工具和交往都是有局限性的,所以束缚了占有的人的自主活动。他们占有了有局限性的生产工具,所以只是达到了新的局限性,并且一直屈从于分工,屈从于作为他们的财产的“某种唯一的生产工具”。其次,占有生产力总和并发挥才能总和的、充分而不受限制的自主活动的实现者只有现代无产者,而他们恰恰是彻底失去了自主活动的阶级。而在实现了“无产者的占有制”后,一方面,每一个个人都会拥有归属于自己的许多生产工具,“而财产则归属于全体个人”;另一方面,“现代的普遍交往”会“归属于全体个人”,而不可能归属于每一个具体个人。(118)

第三,实现占有必须采取具有普遍性的“联合”的方式。无产阶级对生产力总和的占有只有通过无产者的联合才能实现。一方面,由于无产阶级本身固有的本性,也就是说,由于无产阶级本身不占有生产活动,一无所有,所以这种联合必须是“普遍性的”,只有通过无产者的普遍联合才能实现普遍的占有;另一方面,只有通过革命才能实现无产者的普遍联合,因为只有革命才能实现以下结果:首先是打倒“迄今为止的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的权力以及社会结构的权力”。其次是发展“无产阶级的普遍性质”,发展无产阶级实现普遍性占有的能力。再次是抛弃由于它的“社会地位”而遗留给无产阶级的一切东西。(119)

3. 自主活动的实现与私有制“终结”

在联合起来的个人占有了生产力总和之后,私有制就“终结”了。首先,在无产阶级革命打倒了过去的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的权力以及社会结构的权力之后,在无产阶级占有了生产力总和之后,自主活动同物质生产活动一致起来。所谓一致起来,自然指的是自主活动与物质生产活动是一个活动,物质生产活动即劳动就是自主活动,自主活动也就是物质生产活动。其次,自主活动与物质生活的一致同时就是个人向完全的个人的发展,就是消除一切自发性,而劳动转化为自主活动就是从过去受制约的交往转化为“个人本身的交往”。(120)

4. 消灭作为异己力量的“世界市场的力量”

随着共产主义革命推翻了现存社会制度以及私有制的消灭,支配从事世界历史性的活动的单个人的世界市场力量也会被消灭。进一步的结果是,由于世界历史性活动而形成的“各个人的全面的依存关系”以及自然形成的最初形式的世界历史性的共同活动就转化成为“控制”并自觉地“驾驭”那些产生于人们的相互作用却又“威慑和驾驭”着人们自己的“完全异己的力量”。(121)

(五) 重建“个人所有制”、“真正的共同体”和人的解放

共产主义运动的结果是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建立真正的共同体,最终实现人的解放,进入自由王国。

1. 重建“个人所有制”

首先,资本主义之前的私有制是个人拥有生产资料并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其次,之后是由资本垄断的、以雇佣他人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占有方式及其资本主义私有制,这是对前者也即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在一起的私有制的否定,是第一个否定。再次,由于资产阶级生产的自然过程的必然性,资本主义私有制否定了自身,这是第二个否定,是否定之否定。否定的结果不再是建立私有制,而是“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这是一种“社会所有制”,是在资本主义成就的基础上建立的所有制,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的条件包括:协作、对土地共同占有、对“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122)

2. 从资本主义盲目的社会力量到生产社会化的自觉力量

第一,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盲目的社会力量。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力的实现是社会化的,生产资料和产品是社会化的,而生产者资本家私人却占有了生产资料和产品,因此,前者总是要突破后者,也就是周期性地突破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而生产力、生产资料和产品的社会性的实现“只是作为盲目起作用的自然规律强制性地和破坏性地为自己开辟道路”(123) 。也就是说,一方面,生产力总是通过破坏资本主义私人占有的生产关系方式强制性地实现自己的社会性,另一方面,这种强制性和破坏性的实现方式是盲目地起作用的,如同一种盲目地起作用的自然规律。

第二,在实现了社会占有之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盲目的社会力量就会蜕变为自觉力量。首先,随着社会占有了生产力、生产资料和产品,生产者就能完全自觉地运用生产力、生产资料和产品的社会属性。其次,由全社会来完全自觉地运用社会性的生产力和生产资料,结果是,原先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造成混乱和周期性崩溃的社会性,现在成了生产本身最有力的杠杆。再次,外在于个体的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一旦人们理解了它的本性,认识了它的活动、方向和作用,就可以使得这种力量顺从人们的意志,把它置于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统治之下,利用它来达到人们的目的。

第三,在实现了社会占有之后,社会内部矛盾得到了解决。首先,社会占有了全部生产资料,社会就可以有计划地利用这些生产资料,因此,迄今为止,人类自己的生产资料对人的奴役和旧生产方式和分工就会消灭。其次,在联合起来的劳动者构成的组织中,一方面,每个人都必须承担生产劳动的一部分,不能推给别人;另一方面,每一个人都能在生产劳动中获得全面发展的机会,获得表现自己的全部能力即体能和智能的机会。从而劳动这个人类生存条件就不会成为奴役人的手段,而是解放人的手段,劳动则由一种负担变成了一种快乐。最后,个体之间的生存斗争都停止了,每一个人都得到了解放,社会也得到了解放。

第四,外部的自然矛盾和异己力量得到克服。首先,随着社会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随着个体生存斗争的结束,一定意义上人才最终脱离了动物界,“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人真正人的生存条件”(124) 。其次,随着人们支配和控制了统治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自身的社会结合”成了人们“自己的自由行动”,人们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125) 因为迄今为止,人类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一直以异己的自然规律的形式支配着人们,与人们对立,人们不得不在这种规律的支配之下以阶级划分的方式进行生存斗争,而人们自身的这种社会结合方式一直作为自然界和历史的东西强加给他们。

3. “真正的共同体”与特殊利益和普遍利益分裂的消灭

重建了“个人所有制”,实现了社会所有制,“真正的共同体”形成了。第一,在真正的共同体中驾驭异己力量。首先,由于分工,个人力量(关系)异化为物的力量,异化的物的力量控制着人。只有个人重新驾驭这些力量和消灭分工才能消灭这些力量,而驾驭这些力量和消灭分工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实现。只有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之下,各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自己才能的手段,才能“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126)

第二,真正的共同体是革命无产者的共同体。因为在这种共同体中,无产者控制了自己的生存条件和社会全体成员的生存条件。在这种共同体中,各个人联合起来控制了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联合是作为个人的个人的联合而非阶级成员的联合,也即各个人以个人身份参加这个共同体。从结果来看,各个人在这种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了自由,同时获得了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获得了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第三,在真正的共同体中,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的分裂被消灭,每个人的利益都得到了实现,每个人的利益都得到实现就是普遍利益得到了实现,在实现了的每个人的个人利益之外,再也没有其他什么利益,没有一个独立于个人利益之外的所谓“共同利益”或“普遍利益”。如前所述,也就是一切个人之间的交往的产物不再是不依赖于这些个人而存在的,不再是一种异己力量,更不会产生一种普遍性的“虚假观念”来表达这种异己力量。

4. 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

“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127) 这就是随着社会内部矛盾和外部同自然界的矛盾及其异己力量的克服,人们开始完全自觉地创造自己的历史,社会条件在人们的作用下逐步达到了人们预期的结果。

(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19页。

(2) 《列宁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328页。

(3) 同上书,第503页。

(4) 《列宁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96页。

(5) 《列宁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326—327页。

(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19页。

(7) 同上书,第533页。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七卷,人民出版社,2004,第440页。

(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91页。

(10) 同上。

(1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九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29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十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91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83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603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91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488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十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44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602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七卷,人民出版社,1979,第412页。

(20) 同上书,第501页。

(2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六卷,人民出版社,2003,第994页。

(2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24页。

(23) 同上书,第509页。

(2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24页。

(25) 同上书,第533页。

(26) 同上书,第524页。

(27) 同上。

(28) 同上书,第525页。

(29) 同上书,第534页。

(3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34页。

(31) 同上。

(32) 同上。

(33) 同上。

(34) 同上书,第552页。

(3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1页。

(3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三卷,人民出版社,2004,第346页。

(37) 同上。

(3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52页。

(3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35页。

(4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九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29页。

(4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十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92页。

(42) 同上书,第593页。

(43) 同上书,第667页。(www.xing528.com)

(4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十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668页。

(45) 同上书,第592页。

(46) 同上书,第669页。

(47) 同上书,第592页。

(4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十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93页。

(4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92页。

(50) 同上书,第591页。

(5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九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284页。

(5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92页。

(5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320页。

(54) 同上书,第286页。

(5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313页。

(5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29页。

(57) 同上书,第351页。

(58) 同上书,第567—568页。

(59) 同上书,第540页。

(60) 同上。

(6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76页。

(6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76页。

(63) 同上书,第579页。

(6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九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186页。

(6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九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186页。

(66) 同上书,第189页。

(6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73页。

(6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58,第343页。

(69) 同上书,第344页。

(70) 同上。

(7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193页。

(72) 同上书,第193—194页。

(73) 同上书,第188页。

(74) 同上书,第189页。

(7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191页。

(76) 同上书,第196页。

(77) 同上书,第192页。

(7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58,第330页。

(79) 同上。

(80) 同上书,第331页。

(81) 同上书,第334页。

(8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36页。

(83) 同上。

(84) 同上。

(85) 同上书,第571页。

(8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71页。

(87) 同上书,第537页。

(88) 同上。

(89) 同上书,第538页。

(90) 同上书,第580页。

(9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107—108页。

(92) 同上书,第113页。

(93) 同上书,第114页。

(94) 同上书,第108页。

(95) 同上。

(9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114页。

(97) 同上书,第112页。

(98) 同上书,第114页。

(9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114页。

(100) 同上书,第112页。

(10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67页。

(10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66页。

(103) 同上书,第541页。

(104) 同上书,第541—542页。

(105) 同上书,第541页。

(10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二卷,人民出版社,1998,第501页。

(107) 同上。

(10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39页。

(109) 同上书,第574页。

(110) 同上书,第538—539页。

(11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38页。

(112) 同上书,第542页。

(113) 同上书,第545页。

(114) 同上书,第570页。

(115) 同上书,第543页。

(11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九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298—299页。

(11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81页。

(118) 同上。

(11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81页。

(120) 同上书,第582页。

(121) 同上书,第542页。

(12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四卷,人民出版社,2001,第874页。

(12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九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296页。

(124) 同上书,第300页。

(12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九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300页。

(12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71页。

(12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九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3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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