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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制度创新模式:知识与产权创新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珠江三角洲作为广东改革开放的综合实验区,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创新上进行了大胆而有益的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深圳模式和肇庆模式。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领导成员由市政府主要官员和各个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广东省制度创新模式:知识与产权创新

产权是改革的核心,承认和保护多种财物产权的存在和发展是珠江三角洲经济迅速发展的重要一环,如东莞的“三资”为主,顺德的集体为主,南海的个体私营为主,都是基于当地条件的成功的产权制度安排,多种产权及其按要素分配有利于动员各种社会资源为改革发展目标服务(温思美、罗必良、尤玉平,1999)。实现有效的产权制度创新是降低交易成本或交易费用的途径(潘义勇,2001)。珠江三角洲作为广东改革开放的综合实验区,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创新上进行了大胆而有益的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深圳模式和肇庆模式。

6.3.2.1 深圳市三层次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模式

1987年7月,深圳市成立了投资管理公司,这是全国第一家国有资产专门的管理机构。1992年9月,又成立了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1993年10月,设立了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逐步将投资管理公司承担的行政职能转移到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初步实现了国有资产行政管理职能与资产运营职能的分离。1994年9月和1995年4月,深圳市政府将市建设集团和市物资集团改制为资产经营公司。至此,深圳市形成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资产经营公司、国有企业三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系的基本框架

三层次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系是:第一层次是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它是市政府领导下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第二层次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即从事国有资产产权经营的特殊法人和投资机构;第三层次是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国有独资、控股和参股企业。这三个层次的运行方式是:市政府以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身份授权给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全市国有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领导成员由市政府主要官员和各个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然后,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国有资产所有权总代表授权给市资产经营公司,委托它们行使所有权,这类公司属于企业性质,它们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运用手里资产,通过投资、控投、参股、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使其实现保值和增值。最后,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出资人的身份分别投入各个生产经营性企业,使之成为自己的全资、控股和参股公司,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行使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授权公司或企业集团进行考核,具体由监事会实施,逐步实行管人与管资产相结合。由于这三个层次是通过由上而下的授权联系起来的,所以,深圳国有资产管理模式也被概括为“三级授权经营体制”。(www.xing528.com)

深圳市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进步意义在于改变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基础,即由直接行政隶属关系变为出资人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相互之间是围绕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的责任与权利签订契约合同的,这使企业以国有资产收益率最大化为基本的经营目标。

6.3.2.2 肇庆市注资经营责任制模式

所谓“注资经营责任制”,是以单个原有国有企业为改革的基本单位,通过清产核资,确定原国有资产的产权归属和数量边界,市政府以原有企业的净资产入股,企业经营者和职工注资,从而使企业由原来的单一国有制转变为产权主体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具体形式有:公司化改组、股份合作制租赁经营等。通过这一改革可以达到以下目的:①使国有企业摆脱作为政府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②使经营者和劳动者摆脱单纯受雇者的地位,形成受雇者和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实现劳动和资本的双重联合,构建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命运共同体。③使企业摆脱负债率过高、经营风险增大的困境,扩大经营规模,增加企业技术改造的投入,逐渐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这一模式的最大特点是以增资扩股带动产权重组,以保持原国有资产产权归属关系不变为基本前提,即一般不拍卖原有国有资产,而是采取吸收新的非国有资本的投入的办法来盘活原国有资本,以利于企业的启动、增值和发展。它走的是一条增量调整和边际改革的路子,这种增量调整和边际改革的好处是:外部条件要求不高,推行起来困难和阻力都比较小,容易在短期内收到实效(朱卫平,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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