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1 改革的动因
从1993年开始,顺德市农村已经进行了三项根本性的改革:①完善土地承包制,实行“三改”,即改分包为投包、改长期承包为短期承包、改分散承包为连片集中承包,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②建立股份合作制,全市建立起股份合作社267个,大部分村实行一村一社,进一步理顺了农村的经济利益关系。③推行了以撤区建村、村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农村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运作方式。通过实施这三大改革,进一步发展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顺德市相当一部分农村在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城乡建设等方面都显得相对滞后,越来越不适应市场化、城市化发展的要求,突出表现在“四个滞后”:一是市场经济观念滞后;二是管理滞后;三是改革滞后;四是城市化滞后。为解决这些问题,顺德市从制度上进行创新,突破现有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和行政管理体制,为农村的发展、建设和长治久安提供有效的保证。
6.3.1.2 改革的主要内容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www.xing528.com)
一是改革不适应市场化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办法。①固化股权。股份合作社的资产,按股权设置集体股占20%、个人股占80%。其中个人股部分,按2001年9月30日24时止在册的农业人口,包括外嫁女及其子女均可获一次性配置股份,固化股权,实行生不增、死不减,即股东的股份不再随年龄的增长而变化,新生婴儿与迁入的农业人口不再配置股份。股东迁出或死亡后,其股份可以转让、继承。②量化资产。股份合作社80%的个人股部分的资产和积累金量化,按固化股权后的股份额兑现到个人。至于20%的集体股及其收益,不得量化到个人,只能用于公共事务、福利事业开支。今后的征地补偿收入,留20%作为集体积累金,另80%按个人股份额量化到个人。③细化村级集体经济的管理。由各村按《公司法》的要求,组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对村级集体资产的管理和运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资产管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接受村委会的领导。通过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离,进一步强化村级集体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二是改革不适应城市化发展的农村管理体制。①合并村。按照“合并自然村,建设中心村,重点发展小城镇”的原则,推进村的合并,扩大村的规模。②推进城市化改造。对市中心城区和镇建成区内的城中村以及位于城乡接合部、人均耕地面积低于全市人均水平1/3的村,进行城市化改造,将村改为居民区,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原村民的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原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城中村经改造后,按城镇的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管理。原村民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后,享受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履行同等的义务。③转变村委会和居委会的工作职能。村委会和居委会推行“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定经费、定分配”的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离。村委会主要职责是协助镇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作,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指导股份合作社的工作,不能直接参与任何经济经营活动。④村委会和居委会成员的分配和办公经费由财政统一支付。全市村委会和居委会的办公经费和人员的报酬由市、镇财政给予补贴。
6.3.1.3 改革的成效
以上改革措施抓住了农村的主要矛盾,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了农村的实际问题。通过改革,把股份合作社资产量化到个人,解决了群众最为关心的热点问题。村办公经费和干部的分配由市、镇财政支付,村干部有了一个比较好的分配方案,既有章可循,又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不用搞违法、违规的收入来维持经费,这个改革是一大突破。总之,这种制度创新模式化解了农村社会矛盾,稳定了社会大局,发展了市场经济,加快了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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