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经济增长推动模式,强调了资本、技术等因素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却无法回答资本和技术的源泉何在,区域在某时期内的资本积累和技术创新的动力何在,怎样才能促使资本形成和推进技术进步等问题。因此,20世纪60年代以来,人们开始对抽象掉制度因素或者把制度因素视为外生变量的各种现代经济增长模型提出质疑,并在生产要素之外寻找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
传统的西方经济发展理论总是通过各种物质要素的变化来说明生产率变化和经济增长与否。如过去人们把眼光集中在储蓄、投资、资本、产出系数上,后来又研究对外贸易、人口、教育、技术等因素。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斯认为,以上这些是制度因素导致的结果,而不是原因,经济增长的原因是产权制度创新,如果没有制度的演进,没有制度创新,经济发展是不可能的。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中,他通过大量的史料分析,对产业革命进行了重新认识,指出产业革命只是伴随经济增长的一个现象,或者说只是经济增长的一个结果,而不是相反;在《1600—1850年海洋运输生产率变化的原因》一文中,他通过对海洋运输成本的统计分析,发现并不是如史学家所说的那样,海洋运输技术促使了运输生产率的变化,而是船运制度和市场制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而降低了海洋运输的成本。他由此得出结论:历史上的经济革命并不是由技术革命导致的,相反,是制度的变革为技术革命铺平了道路,制度变迁才是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马健,1994)。诺斯认为,在没有生产技术变化的情况下,通过制度创新也能提高生产率和实现经济增长。一个效率高的制度,即使没有先进设备,也可刺激劳动者创造出更多的财富;但是再先进的设备若被安装在低效率的制度环境里,其效率可能还不如手工操作时代的效率。所以制度创新是基础,技术创新只有在制度创新的基础上才能发挥效用(潘义勇,2001)。这一结论可以从影响技术变迁的因素来分析。从根本的原因来说,一项技术或发明的取得大致可归结为以下的因素:人的智商或天分、灵感或顿悟,人的后天教育和努力程度,利益动机的驱使,导致个人和组织效率或动机改变的各种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其中的某些因素,如人的智商、天分和灵感等,是一种内在逻辑作用的事物,是经济学家不能任意进行选择或改变的,因而经济学是无能为力的;而其余的除制度外的因素,最终都会受到制度改变的影响。另外,技术变革或技术发明出现后,能否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或影响的程度如何,最终也是由制度决定的。一项发明或革新产生后可以被束之高阁,甚至可以被滥用,没有良好的制度,根本不能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以促进经济增长。由此可见,在影响技术变迁或经济增长的因素中,经济学家最终能够选择或改变的主要是制度。
新制度经济学在将制度因素内生化于经济增长模型的前提下,考察了制度创新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认为技术进步、投资增加、专业化和分工等并不是经济增长的原因,而是经济增长本身。经济增长的原因只能从引起这些现象的制度因素中寻找。新制度经济学提出的制度创新推动模式见图4-3。(www.xing528.com)
图4-3 制度创新推动模式图
尽管新制度经济学提出了制度创新因素比技术创新因素更重要的二因素观点,即经济增长的直接推动力的观点和技术创新是经济增长本身的观点,但并没有具体阐述二因素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具体环节和方向,并且将技术创新作为经济增长本身的观点也失之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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