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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环保法律概述:东盟十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实践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此,新加坡从20 世纪60 年代开始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为确保环境得到长期保护,新加坡的环保法律不断根据经营活动方式、保护环境的方式和方法演变而修订,从而确保对环境问题的全面源头管理[12]。新加坡环境政策法律体系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目前国家环境局负责执行的法律与条例有50 多部。

新加坡环保法律概述:东盟十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实践

在这个人口稠密的小岛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带来了一些环境问题,尤其南部和东部沿海的大部分地区都被开发,几乎所有的自然水道、渠道和土地形态都已经被改变。[6]在此背景下,新加坡于1969 年成立了反污染部门(Anti-Pollution Unit),反污染运动由当时的总理亲自领导,足见对这一问题的重视。该部门在污染源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典型的例子就是新加坡河和加冷盆地集水区的治理[7]。1972 年,新加坡成立环境部(Ministry of Environment),负责提供清洁的生活环境和高质量的公共卫生[8]。2004 年,环境部更名为环境和水资源部(Ministry of Environment and Water Resources,MEWR)。2020 年7月,环境和水资源部更名为可持续发展和环境部(Ministry of Sustainability and the Environment,MSE)。可持续发展和环境部下设三个法定管理部门:公用事业局(Public Utilities Board,PUB)、国家环境局(National Environment Agency,NEA)和新加坡食品局(Singapore Food Agency,SFA)。[9]其中,公用事业局负责调控和监管新加坡整个供水系统,包括集水系统,排水系统,水回收厂和污水处理系统。国家环境局负责空气、水和其他污染,公共卫生以及废物处理与处置的日常环境控制[10]。其工作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对总体生活环境的监控;实施各种环境控制;在开发项目的执行和工厂建设中管理环境污染控制措施;废物处理设施(焚化设施,垃圾填埋场)的运营和控制,以及相关许可证的颁发;控制食品卫生;与邻国的环境合作;以及天气预报[11]。现有员工约为3 000 人。

新加坡对环境问题注重源头管理,要求所有建设工程、制造业和其他工程的开展都要符合环境法,从相关活动开始时即阻止新的污染发生。为此,新加坡从20 世纪60 年代开始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为确保环境得到长期保护,新加坡的环保法律不断根据经营活动方式、保护环境的方式和方法演变而修订,从而确保对环境问题的全面源头管理[12]

新加坡环境政策法律体系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国会制定的法律;第二层次为各部制定并由部长批准的条例;第三层次为各部下属的各局制定并发布的指南、规则和准则等制度。目前国家环境局负责执行的法律与条例有50 多部。(www.xing528.com)

自20 世纪60 年代开始,新加坡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并不断提高标准和完善体系以控制工业污染。1971 年12 月,国会通过《清洁空气法》,[13]尝试在工业迅速发展的同时改善环境质量。1987 年,新加坡制定《公共环境健康法》[14](2002 年修订),该法旨在保护公共环境健康,包括各种公共区域(例如街道)的卫生,清理工业废物等。1999 年,新加坡通过《环境保护和管理法》[15](2002 年修订),该法巩固了有关环境污染治理、环境资源保护和管理的相关法律[16]。1997 年,新加坡制定《危险废物(控制出口、进口和传播)法》(1998年修订),[17]规定了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进出口、转移和管理。2007 年,新加坡制定《辐射防护法》(2008 年修订),[18]旨在控制和规范放射性物质和辐照设备的进出口、制造、销售、处置、运输、储存、拥有和使用等。新加坡于2014年5 月制定《能源保护法案》,[19]旨在提高能效要求和能源管理实践以促进节能和减少环境影响。2014 年8 月,新加坡国会通过《跨境烟霾污染法案》,[20]主要对在新加坡造成或导致雾霾污染行为规定了相关事项[21]。新加坡国会于2019年通过《资源可持续发展法案》,[22]规定了收集和处理电子垃圾和食品废物的相关义务,以及要求进口到新加坡或在新加坡使用的包装必须报告[23],并且对执行生产者责任计划的人员予以规范,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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