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庭在1948年11月4日重新开庭,自从法庭为起草判决书休庭以来,将近七个月已经过去了。在法庭的11位成员中,有八位全面支持定罪和判决。来自荷兰的勒林法官提交了个别意见书,在某些问题上同意、某些问题上反对多数派法官的判决。来自印度的帕尔法官提交了和多数判决书一样长的异议书。只有多数判决书在公开庭上朗读,并成为庭审记录的一部分。
法庭在1948年11月4日重新开庭,自从法庭为起草判决书休庭以来,将近七个月已经过去了。考虑到面前有卷帙浩繁的材料需要审阅和错综复杂的问题需要解决,起草判决书的时段并不算太长。法庭此前开庭417天、818次,听取了419位证人的出庭作证,还接受了779位其他证人的宣誓书面证言和陈述书。法庭接受的证据有4336件。庭审记录本身有48288页,另外还有30000页的证据材料。
最后的判决书很长,正文有1200多页,加上约300页的附录。它是一份详细的报告,涵盖了众多证据所指向的所有事件和被告们与那些事件的关系。
在法庭的11位成员中,有八位全面支持定罪和判决。这八位中的两位——韦伯庭长和来自菲律宾的哈拉尼利亚法官——提交了简短的并存意见书,阐明他们对特定问题的观点。来自荷兰的勒林法官提交了个别意见书,在某些问题上同意、某些问题上反对多数派法官的判决。他不赞成多数法官从一些证据中得出的某些推论,而且不同意对8名被告的定罪和量刑,认为有的过重、有的过轻。来自印度的帕尔法官提交了和多数判决书一样长的异议书。来自法国的贝尔纳法官为特别理由提交异议书。只有多数判决书在公开庭上朗读,并成为庭审记录的一部分。其他意见书存档,作为正式记录的一部分。(www.xing528.com)
这六份文件的论点及含义对当前和未来的国际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些文件值得人们做完整的分析和评判研究,不过那就超出了这篇文章的范围。我们只探讨三个宽泛类别中的主要问题:(1)对法律问题的裁定;(2)对事实问题的认定;(3)定罪和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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