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连红[1]
【内容提要】 战后南京国民政府为了审判日本战犯罪行,曾先后成立南京敌人罪行委员会和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开展广泛调查,南京调查敌人罪行委员会第一次明确南京大屠杀死亡人数三十万人以上。在战后南京国防部军事法庭审判南京大屠杀案主要战犯谷寿夫过程中,有关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虽然不是法庭调查的重点,但在起诉书和公审的过程中都不断涉及大屠杀遇难人数的规模。南京国防部军事法庭最后根据法庭调查的28件集体屠杀和858件分散屠杀遇难人数,以及慈善团体掩埋尸体的记录,最后判决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达三十万人以上”。作为加害方日本在战后有计划有组织地大规模焚毁了日军攻占南京的第一手资料,因此,当年法庭判决的证据主要来自战后中方的调查。
【关键词】 敌人罪行调查;南京大屠杀案;战犯谷寿夫审判;遇难人数30万(www.xing528.com)
南京大屠杀发生已经过去80多年了,但是围绕南京大屠杀的各种争论一直是中日关系的敏感焦点,其中有关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问题的争论最为激烈。在日本外务省官方网站外交政策栏目中有一个“历史问题问答”专题,该专题围绕有关日本历史的8个问题进行了自问自答,用日英两种文字向世界阐述日本政府的立场。其中“提问6”的题目是:“日本政府怎样看‘南京大屠杀’?”网站回复答案是:“日本政府认为,不能否认日军1937年进入南京城后,有过许多杀害和掠夺非战斗人员的行为。但是,遇难者具体人数存在许多说法,政府认为很难认定哪个数据是正确的。”[2]众所周知,在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分别审判南京大屠杀案战犯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在二十万人以上,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判决遇难人数在三十万人以上。东京和南京两个法庭所做判决的主要证据都来自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围绕南京大屠杀案所做的社会调查。从时间上来说,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战犯谷寿夫的判决在前,其关于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的判决对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溯本求源,探讨国民政府战后调查和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审理,对于认识和理解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定谳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根据大量第一手文献资料,对国民政府战后调查和南京大屠杀案战犯审理过程中关于南京大屠杀案遇难人数的形成轨迹做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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