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经济总体运行平稳,但下行压力加大,加之中央实施空前的减税降费政策,为了稳投资补短板,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度大幅增加,达到3.75万亿。2019年春节前,2020年提前批次加速申报,各地在“能发尽发,能争尽争”的指导原则下,在上级催促时限完成发债和自行完成“自平衡测算”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也尽可能地抓住一切争取资金的机会,争夺专项债指标,通过银行、券商、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编制了专项债和预期收益相平衡的实施方案,其中不可避免地会有一部分不足以覆盖本息的专项债项目存在,仓促的盲目包装一些根本不能实现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项目,过度包装图大图全的项目,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其实这种盲目包装上马的项目,类似以前的城投债,就是先借钱把项目做了再说,至于还钱那以后再说,等真要还钱了,就卖地,实在卖地也还不了就再发新债还旧债,这样做无形中增加了政府债务风险,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应高度警惕项目收益注水现象,严防新增隐形债务,从源头严控风险。
我参加多个省份的专项债实施方案的评审中,发现实施方案中对自平衡的测算编写的千差万别,水平参差不齐,编制的报表前后矛盾,数据来源不可靠,有的连最简单的偿债来源都没有搞清楚,其实质上是对工程经济的不熟悉,对《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2006版)、《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2008版)的了解不深刻,对《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营改增后报表的处理不当。应该说明的是,专项债自平衡测算与PPP模式下的融资测算并无本质的区别,都需要从总投资一路计算到资产负债表,才能真实地反应项目的偿债能力。例如某个西部偏僻省份的一级收费公路专项债自平衡项目,20年期预期收益达到120亿元,而同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年营业收入也不超过3亿元,通过简单的横向对比可知,该项目的收益存在一定的水分,20年还息应该没有问题,到还本的时候问题就来了。再比如某咨询机构在编制某省产业园区的专项债自平衡实施方案时,由于园区偏僻,招商引资不理想,周边配套不完善,未来预期收益在不好预测时,直接把收益按照本息覆盖倍数(偿债备付率)1.5倍来直接编制报表,该项目处于西部地区,很难吸引高精尖的企业,未来的收益不一定好,最后的结果就是还本付息出现问题。(www.xing528.com)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2006版)、《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2008版)的两本指南发布已经有10多年的时间了,期间税收政策也多有调整,指南列举的报表已不能适应当前的财务测算,特别是建设期的现金流量,多种资金来源,融资成本高低各不相同,资金的进度时间安排节点直接影响到现金流,原来粗放式的测算已不能满足精益化的管理需要。
在编写本章的测算表中,我经常和业内知名工程咨询专家、工程经济学者、实操一线人员进行过多次深入探讨,仔细推敲,以求得真实反映项目在整个专项债券存续期内的现金流入流出,通过财务分析得出项目的生存能力、偿债能力,进而判断该项目是否适用于发行自平衡专项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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