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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税一级稽查体制执法基础现状分析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广西地税一级稽查体制的基本架构是:撤销了92市、县稽查局,按经济区域设置8个片区稽查局,与自治区地税局稽查局均为自治区地税局直属正处级单位。该系统包含对广西所有纳税户、重点税源管理户、执法检查人员的基本信息查询功能。据统计,广西地税局通过运用该系统共随机抽选出812户重点稽查待查对象,其中2016年412户、2017年400户,实现随机抽查全程透明、监督有力、责任可追。主要针对片区稽查局所在市地税局稽查局在编在岗公务员。

广西地税一级稽查体制执法基础现状分析

1.构建了精简高效的稽查行政执法体制。一级稽查执法的根本基础,是其组织架构和工作流程设置,与传统的三级架构相比发生很大变化。

(1)基本架构。广西地税一级稽查体制的基本架构是:撤销了92市、县稽查局,按经济区域设置8个片区稽查局,与自治区地税局稽查局均为自治区地税局直属正处级单位。稽查工作从市、县地税局职责中剥离,由自治区地税局统一管理,大大压缩机构,减少管理层级,降低执法干扰,提高行政效率,实现税务稽查扁平化管理。自治区地税局稽查局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全区地方税务稽查工作。片区稽查局主要负责辖区内地税稽查业务、上级稽查局交办工作及本局的思想政治、人事、财务、财产及事务管理等工作。

(2)内设机构。稽查资源上收和充实到自治区地税局,稽查局严格按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原则设岗定责,建立权责清晰的岗责体系。具体为:自治区地税局稽查局内设6个室,分别为办公室(负责综合工作)、一室至三室(负责检查工作)、四室(负责审理工作)、五室(含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负责选案执行及检举工作)。片区稽查局相应内设综合科、选案执行科(含举报中心)、审理科各1个,检查科4-5个。

(3)工作流程。自治区地税局稽查局主要在业务工作上对各片区稽查局进行指导、统筹和监督,片区稽查局在税收政策、重案审理、思想政治、人事、财务等工作上,与自治区地税局各业务部门联系紧密,接受各业务部门相应的工作指导和部署安排。稽查业务工作方面,除特殊案源单独下派外,由自治区地税局稽查局统筹制定自治区层级的随机抽查计划,科学分配不同区域的随机抽查任务数,各片区也可以结合实际开展本层级的随机抽查。在稽查征管衔接协作方面,出台了广西地税《税收征管与稽查业务衔接协作办法》,在职责划分、信息共享、稽查建议制度、举报管理体制等方面实现各稽查局和各级地税局的“无缝对接”。

2.建立了较完善的稽查办案信息化体系。随着企业会计和管理电算化的快速发展、跨区域跨行业的大公司大企业不断涌现,信息技术成为稽查办案依托的重要手段,也是一级稽查非常重要的执法基础之一。改革后,广西地税稽查部门信息化建设得到更加统筹有力的部署,具体为:稽查局负责提出具体的业务需求并提出稽查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自治区地税局信息中心提出技术实现方案,最终经过审批同意后统一纳入自治区地税局信息化建设规划。近年来,由广西地税自主研发并应用在全区地税稽查工作中的信息技术系统或软件主要有:

(1)税务稽查辅助查账软件。该软件根据稽查办案业务需求,由自治区地税局组织专业机构研发。软件的主要功能是:可以进行财务电子数据采集、自动分析财务数据及查找涉税疑点。通过政府采购目前广西地税共配备760套/个查账软件,实现全区一线检查人员查账软件配备率100%。2015年以来,通过运用网络版电子查账软件进行查账的案件数量达1077件,占同期全区稽查立案查处案件数1339户的80.44%,有力推进了电子税务稽查。

(2)广西地方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系统。2015年,广西地税根据“双随机”工作需要,依托金税三期系统和广西重点税源管理系统,率先在全国税务系统率先开发了“广西地方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系统”。2016年,结合系统运行情况和稽查工作需要,对系统进行了功能完善和数据维护,将系统升级后更名为“广西地税稽查选案管理系统”。该系统包含对广西所有纳税户、重点税源管理户、执法检查人员的基本信息查询功能。在确定抽查范围和抽取条件及数量后,根据选案系统设置的速记抽查方案,由计算机自动摇号抽取检查对象或检查人员,为随机抽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有效提升抽查的科学性。据统计,广西地税局通过运用该系统共随机抽选出812户重点稽查待查对象,其中2016年412户、2017年400户,实现随机抽查全程透明、监督有力、责任可追。(www.xing528.com)

(3)远程政策咨询和案件讨论视频系统。该系统覆盖全区所有稽查局,可根据办案需要实时开展稽查涉税疑难问题研究、远程案件集中会审、大案要案合议等,开启跨区域、多部门、异地集中办案新模式。

3.培养了一支素质较高的稽查人才队伍。人才是稽查执法的重要基础之一,尤其是一级稽查体制运行之初,稽查人员的重组、引进和培养对稽查工作影响深远。改革前后,广西地税通过多种方式择优配备稽查队伍,主要有:

(1)对内多种方式选配。为确保稽查工作的延续性和稽查干部队伍质量,并且尽可能避免改革异地分流、选配人员后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各片区稽查局选配的人员主要从辖区内市、县(市)地税局稽查局中选配,原则上不跨片区选配。一是直接划转。主要针对片区稽查局所在市地税局稽查局在编在岗公务员。二是双向选择。主要针对片区稽查局所在市以外的所辖市地税局稽查局在编在岗公务员。三是择优选用。主要针对县(市)地税局稽查局在编在岗公务员。改革前,全区原各市、县地税局稽查局共有干部905人,改革时通过以上三种方式选配到片区稽查局的共401人,未选调到片区稽查局的504人原地分流到市、县地税局工作。

(2)对外公开招录。通过公务员招考,直接面向社会选拔优秀年轻人才进入稽查部门。各片区稽查局2015年共招录公务员120人,占全区地税系统招录公务员总数的44.45%;2016年共招录191人,占47.75%。

(3)优化稽查人员结构布局。构建与案件查处相匹配的体制机制,将原来占总人数约60%的综合行政人员,进一步精简至20%左右。截至2016年底,广西地税稽查综合岗在岗145人,占稽查已定岗719人的20.17%,一线检查、审理人员的比重逐步从40%提高到70%以上,进一步强化稽查职能,集中有限的稽查资源实施重点稽查。

通过近三年的努力,广西地税稽查队伍逐步配齐配强。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区地税稽查已配备861人,占稽查核定行政编制总人数948人的90.82%。其中,拥有研究生学历的49人,占全区稽查总人数的5.69%,比改革前2014年提高2.19个百分点;35岁以下达401人,占全区稽查总人数的46.57%,比2014年提高35.66个百分点;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等“三师”资格共47人,占全区稽查总人数的5.42%,比2014年提高2.56个百分点;另外,拥有国家税务总局领军人才1名,省级以上专业人才库61人。由此可见,广西地税稽查队伍呈年轻化、高学历化趋势,是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生力军,为一级稽查体制顺畅运转提供了坚定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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