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税收入总体情况。2011—2015年,广西地方税收入(含国税地方级收入)由567.17亿元增长到1031.09亿元,年增长率从2011年的13.53%提升至2012年的36.56%后,逐渐放缓降低至2015年的5.06%,占地区生产总值和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增长(详见表1)。
表1 广西地方税收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之比较
数据来源:《中国财政年鉴》(2012—2016年)。
2.地方税收入结构情况。2011—2015年,营业税是广西地税收入来源的主要组成部分,历年分别占全区地税税收收入的46.46%、37.07%、37.21%、35.95%、34.41%,是地方税的主要税种。其他占比较大的税种分别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上述6个税种在“十二五”期间占广西地税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是11.62%、11.10%、9.45%、8.41%、7.35%、7.12%(详见表2)。
表2 2011年至2015年广西地方税收情况统计表
续表(www.xing528.com)
数据来源:《中国税务年鉴》(2012—2016年)。
3.地方税主要特点。2011—2015年,广西地方税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稳中有升。虽然地方税收的增长速率有所波动,但总体趋势是上升的。2015年,主要税种[2]税收收入除企业所得税以外都保持增长(详见图1)。二是增长放缓。随着营改增的稳步推进,营业税增速变缓,广西地方税收的增长率主要依靠耕地占用税收入的增长率来保障,而耕地占用税是在占用耕地时一次性课征,难以维持每年高增长率。三是收不抵支。虽然地税收入仍然是广西财政主要收入之一,但是其增长能力仍跟不上广西公共财政支出需求的增长,收不抵支(详见图2)。
图1 2015年各税种对广西地税收入增长贡献率
图2 广西地税收入与其他财政指标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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