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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税研究报告.2017:短期对策选择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治区地税局稽查局增加稽查办案职能,直接或联合办理大案要案、跨区域案件。征管和稽查部门要充分沟通就风险推送案件中规定的“初步证据”达成一致意见,明确风险推送案件具体条件。审理作为税务稽查的定性把关环节,责任异常重大。二是进一步规范区级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工作制度,召开集体审理会议是要安排具体查补案件的稽查局列席陈述案情,提高审理的准确性。

广西地税研究报告.2017:短期对策选择

1.牢固树立稽查理念。

(1)要牢固树立依法稽查的理念。依法稽查是税务稽查工作的灵魂所在,要将依法稽查的工作理念贯穿于稽查工作的各环节,严格规范执法,才能体现稽查的公平公正性,才能保障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使每个稽查案件经得起考验,从而发挥好税务稽查打击威慑税收违法行为的作用。

(2)要牢固树立稽查服务于税收大局的理念。征管、纳服、稽查作为税收工作的三大职责,稽查工作要服务于税收工作的核心业务即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要服务于组织收入、调节收入的税收职能,稽查作为征管的差缺补漏措施,重在于使用稽查手段弥补征管漏洞,打击偷逃抗骗税行为,只有将稽查工作放置于税务工作大局之中,稽查的职能和价值才能有效体现。

(3)要牢固树立执法型稽查的理念。树立执法型税务稽查理念是提高稽查效率的思想基础。在对税务稽查工作的思想认识行,应该摒弃收入型稽查的思想,牢固树立执法型稽查工作思想,用来指导稽查工作。首先是要明确征管和稽查的职责分工,清晰鉴定工作界限,税务稽查更多的是对纳税人纳税情况的稽查和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2.进一步明确稽查职能定位

(1)进一步巩固稽查在税收工作中的定位。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在整个税收工作中起着执法者的作用,除查补征管漏洞外,更重要的作用是打击、惩戒涉税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税收环境,营造公平公正的纳税秩序,只有巩固了稽查在税收工作的地位和定位,才能有效的开展稽查工作。

(2)进一步强化区局稽查局职能定位。提升自治区地税局稽查局行政级别,升格为副厅级单位,增强其协调、管理全区地方税务稽查工作的能力,提高行政效率。充实区局稽查局熟悉稽查四环的人员力量,实行领导、科室或分组对应联系各片区稽查局,强化日常的工作业务指导。自治区地税局稽查局增加稽查办案职能,直接或联合办理大案要案、跨区域案件。

(3)进一步明确片区稽查局的职能定位。各片区稽查局作为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直属单位,是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履行税务稽查职责伸到各片区的“触手”,意在负责辖区内的税务稽查工作,工作重心和职能是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应更加凸显各片区稽查局的执法能力,淡化收入,重视稽查案件的质量,以及所形成的稽查威慑力,从而引导提高纳税遵从度。

3.进一步完善征管与稽查衔接配合。

(1)完善征管与稽查沟通协调机制。在现有的征管稽查联席会议制度下,注重在具体业务衔接或稽查案件具体问题的协调沟通,同时增加具有约束力的监督机制,对联席会议达成的一致意见和工作要求,进行有效监督,促进双方工作的落实。(www.xing528.com)

(2)实现征管与稽查信息无障碍互通。在大数据环境下,要充分利用金税三期系统,征管部门应尽可能的及时完善纳税人信息,同时要开放重点稽查对象的所有征管数据,以便稽查部门查询利用;稽查部门应在案件审结送达处理或处罚决定书后及时将纳税人申报补交税款、滞纳金及罚款情况,以及检查处理和处罚决定书的相关内容开放给相对应征管部门和办税服务厅查询,同时要实行一案一反馈制度,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征管漏洞一并反馈,实现税务机关内部信息数据无障碍互通。

(3)提高征管风险推送案件质量。征管和稽查部门要充分沟通就风险推送案件中规定的“初步证据”达成一致意见,明确风险推送案件具体条件。

(4)明确税务稽查与纳税评估的界限。基于建立执法型税务稽查的思路,税务稽查更加侧重于立案检查,课题组认为,税务稽查组织的企业自查应与征管部门开展的纳税评估工作联合开展,补交的税款作为双方共同完成的指标进行考核,避免出现对企业的重复检查,及争抢税款的现象,造成不良影响。

(5)统一规范征管与稽查往来业务的文书。为便于双方业务衔接,统一双方往来业务的文书势必需要。主要表现在:统一规范稽查补税款补缴时与纳税服务厅之间的文书,让双方的基本信息都能体现其中;统一规范稽查建议书反馈实现、内容详实程度、反馈的对象及份数;统一规范征管稽查业务出现争议时的裁定问题等。

(6)合作开展税收专项检查。除通过“双随机”选案的重点稽查对象外,税收专项检查是实现对行业的专项整治,由于上级下达专项检查的户数相对较少,没有形成面上的整治,稽查作为税收专项检查的实施部门应主动寻求征管部门的协助合作,在检查面上应有所突破,以便形成规模威慑力。

4.进一步理顺稽查内部环节的运行。

(1)优化稽查内部机构设置。一是严格按照稽查规程的要求,实现稽查四环节分离,将选案执行科分设为选案科和执行科,达到四环节环环相扣,相互监督制约的效果。二是建立片区稽查局纪检监察部门,安排2~3个编制单独设立,完善机构设置,强化党内监督,将监督检查伸到稽查一线,提高其防腐抗变的能力。

(2)建立科学的案源管理体系。一是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同时,在区局稽查局层面,每年应选取1~2个行业开展税务专项整治,逐步对全区重点行业或各片区重点行业进行整治,具体可根据纳税规模或营业收入规模将行业内的企业划分为重点企业、一般企业和其他企业三类,并按一定的比例分别从上述三类企业中抽取重点稽查对象,其余可组织自查。开展行业专项整治,提高了案源选举的自主性,与双随机选案,形成科学的选案制度;同时又逐步的对行业税收漏洞进行了弥补,形成了税务检查的规模效应,提高了税收执法威慑力。二是强化案件的跟踪管理,建立案件流程追溯机制,定岗定责,加强案件的管理,随时掌握案件进度。

(3)优化稽查审理提高质效。审理作为税务稽查的定性把关环节,责任异常重大。一是在目前的四级审理机制下,可通过清单式流水线审理的办法,提高审理效率,明确审理责任,提高审理质量,具体将审理案件分为文字文书、证据链条、适用法律法规等几个环节,分细化列清审理的内容,按照各环节分模块分工审理,通过分环节审理使得各环节的标准尺度基本一致,从而避免因审理人员不同导致的执法标准不一;而且流水线式的审理效率将得到有效提高。二是进一步规范区级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工作制度,召开集体审理会议是要安排具体查补案件的稽查局列席陈述案情,提高审理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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