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改革工作是否能够顺利推进,关键在于责任的落实。在管理方式上,逐步形成“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局、设区市局三级联动,共同负责,强势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改革工作进度进行检查,并通过建立与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成效挂钩的干部管理和考核机制,对不履行职责、推进工作不力的行为进行问责。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改革工作是否能够顺利推进,关键在于责任的落实。
1.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建议把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职责从日常工作中剥离出来。机构内部专门设置风险管理岗位,重点管理大企业和重大涉税事项;专门设置风险评估中心,负责风险分析、专业纳税评估、风险监控和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风险管理职能;专门设置税源管理岗位,负责制度性安排、事务性管理及服务性工作。
2.创新管理方式。在管理方式上,逐步形成“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局、设区市局三级联动,共同负责,强势推进”的工作格局。一是推行分级分类管理,按不同行业、不同风险等级纳税人进行分类,不同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风险应对措施,对纳入国家层面管理的大企业,由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管理司直接集中管理,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下属分支机构,对大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二是在坚持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局、设区市局三层专门机构的前提下,允许各地特别是西部地区在机构设置上结合实际灵活变通。从而实现兼顾集中与分散型重组税务机构。(www.xing528.com)
3.转变管理观念。大企业发展了,国家才能发展,也只有国家发展了,大企业才能稳健前行。因此,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地税机关一定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完善的机制方案,突出抓好税企双方税收风险管理的重点环节、薄弱环节的沟通协调工作。
4.建立问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改革工作进度进行检查,并通过建立与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成效挂钩的干部管理和考核机制,对不履行职责、推进工作不力的行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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