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
1.认识不到位,导致潜在经营风险发生可能。
(1)观念淡薄。在课题组对梧州市大企业的调查问卷中,相当多的大企业未有设立内部税收管理机构,税收缴纳基本由财务部门主理;大企业也没有与地税部门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在访谈中,他们都认为企业税收管理的职责在财务部门,征缴双方彼此之间的沟通由财务人员出面协调即可。大企业的这些情形将成为其潜在经营风险,一旦处理不好,将会引发税收风险。
(2)管理被动。经调查,目前许多大企业还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应对税收风险多为被动的、应急的和临时的。
(1)税收风险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从调查的结果看,基层税企双方针对税收风险管理的内控机制建设缺乏可行计划,有的虽然也做了一些工作,但基本上是流于形式,实施落地情况不容乐观。部分大企业虽然建立了税收风险内控制度,但仍然存在内部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的情况。(www.xing528.com)
(2)未有构建完善的税收风险管理及评估体系。全国范围内没有形成统一的大企业管理规范,各地所形成的管理模式也存在很大差别,导致无法构建完善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同时,税收风险评估体系不完善。目前,没有专门适用于税收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也没有专门的数据分析软件。这些都是诱发税收遵从风险和税收政策风险的原因。
(3)信息化建设滞后,影响税收风险有效分析。税收风险分析需要寻找到适当的信息基础,才能将税收风险分析的作用发挥到最大。而目前由于缺乏统一的税务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应用平台,税务信息系统仍然无法完全满足信息管税的要求,导致信息收集难。税收风险信息化建设滞后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务机关对大企业纳税人税收风险管理的有效分析和正确评价。
(4)专业人才匮乏,容易诱发税收筹划风险、会计核算处理风险和政策执行风险。大企业通过高薪聘请国内外著名中介机构和组织高水平的政策团队进行高端税收筹划和过度会计处理,容易诱发税收筹划风险。企业财务人员在会计处理中有意或无意地违犯财务税收政策,存在应税未税或少纳或多缴税的情形,容易诱发会计核算处理风险。税务机关关注的是税收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大企业在税收计算缴纳过程中有否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问题,并对违规者给予应有的处置或处罚。在税收风险管理问题上,税企双方实际上已经进入博弈状态。而高层次高素质的税收风险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导致税务机关在对风险管理上处于被动状态,出现应征不征或多征企业税收的行为,容易导致税收政策执行风险发生。
(5)多头管理体制,容易导致操作风险的发生。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千户集团”的税收风险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大部分由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负责,如果总公司座落在地方,这些大企业归口当地税务机关管理,大企业税收管理司负责风险管理的大企业,有部分税收属于所在地的省级税务机关管理,有部分属于设区市税务机关管理,也有部分属于县级税务机关管理,这种多头管理体制导致企业在税收管理方面存在较多的局限性。这种税收管理体制的借位,容易导致操作风险的发生。
(6)个性化服务水平有限,导致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下降。目前,大企业归属的主管税务机关主要负责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工作,包括税务登记、申报管理、税法宣传等基础事项管理,而专设的重点税源管理部门负责风险管理、重大涉税复杂事项管理和个性化纳税服务等。在实践过程中,大企业管理部门往往缺少基础数据的支撑,大企业的经营情况以及行业发生的共性问题和经济事项无法掌握和全面了解,防范和控制税收风险的预期目标将大打折扣;而负责基础事项管理的主管税务机关也由于缺少风险管理权限和风险管理能力,容易形成税收风险管理借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