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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净值个人税收风险控制实践:广西地税研究报告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高净值个人税收遵从问题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起税务总局的重视。而针对限售股股东,地税部门通过主动掌握当地上市公司及即将上市公司的股东构成及其持股份额、解禁期限等信息,汇总并及时更新此类数据。非劳动所得如限售股转让所得、股息红利分配所得等,税务机关就此动态监控企业的重大分配方案和经营决策,争取掌握高净值人士的收入全景图。风险监控部门将风险评估结果推送至相应职能部门,进而实施相应的风险应对。

我国高净值个人税收风险控制实践:广西地税研究报告

我国高净值个人税收遵从问题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起税务总局的重视。为了加强对高净值人群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国家税务总局于2010年5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2011年4月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提出:加强税收有效调节过高收入的作用;加强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的征管;继续加强高收入行业和人群的征管;健全高收入者应税收入的监控;深化纳税评估和专项检查等。风险管理开始引入高净值个人的税收征管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建立地区性高净值个人涉税信息交换平台。一些地区依托地方性规章建立了地方性信息交换平台。部分地区建立地税与国税、财政、工商、银行等部门的合作关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涉税信息的交换。各地税务机关通过调查摸底后,一方面将调查情况与全员全额明细数据和自行申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一方面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通过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强涉税信息的搜集。

2.确定目标与识别风险。确定重点监控纳税人。一些地方推动高净值个人税收风险管理,参考国税总局界定的高收入个人及行业,根据各地经济情况筛选高净值个人重点监控对象,并将高净值人士相对集中的行业和单位如银行、保险、房地产、烟草电力、外商投资企业、高档会所等纳入重点监控行业。对纳入重点监控的行业从业人员和重点监控对象,地税机关加强对其收入的监控。针对外籍人员,地税部门还通过与出入境管理部门及外汇管理部门的协调,掌握其出入境时间、税务支付证明等。而针对限售股股东,地税部门通过主动掌握当地上市公司及即将上市公司的股东构成及其持股份额、解禁期限等信息,汇总并及时更新此类数据。重点监控的行业和纳税人每年都会根据实际征管数据调整,实行动态化管理。

确定重点监控所得项目。根据征管实践中的难点,加强对高收入者各类所得的监控,如劳动所得中非货币性收入、年终一次性奖金、企业年金、多处取得工薪收入、演艺、咨询、理财等支付较高报酬的所得等。非劳动所得如限售股转让所得、股息红利分配所得等,税务机关就此动态监控企业的重大分配方案和经营决策,争取掌握高净值人士的收入全景图。(www.xing528.com)

重点识别高净值个人的高遵从风险。在具体操作层面,在了解高净值个人的主要所得来源后,税务机关依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采取有区别、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计税依据的审核力度,对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采取依法审计和税收核定。

3.风险指标体系的建立及风险应对。一些地区基层税务部门通过建立高净值个人所得税风险识别模型,总结征管实践中的难点并确定各个风险点,通过指标分解分析识别遵从风险,实现对风险的量化和风险值排序。风险监控部门将风险评估结果推送至相应职能部门,进而实施相应的风险应对。对风险等级较高的纳税人实施税务稽查;对中等风险的纳税人实行风险推送,由风险管理科室按照指引应对;而相对较低风险的纳税人,则通过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和政策辅导,促进高净值个人税收遵从。风险应对部门需将处理结果反馈于风险监控部门,以形成风险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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