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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地税合作的必要性—广西地税研究报告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地税合作是顺应新形势下地方政府、纳税人、基层税务部门等各方对税收工作的需求,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也是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实现征管能力现代化的必要手段。国地税合作既是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又高度契合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要求,从而成为供给侧改革大格局中一个重要的配套改革措施。

加强国地税合作的必要性—广西地税研究报告

国地税合作是顺应新形势下地方政府、纳税人、基层税务部门等各方对税收工作的需求,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也是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实现征管能力现代化的必要手段。

1.有利于推进税制改革。后营改增时期,地方税制体系的重构还需要一定时日,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基金费用等以后由地税部门承担征收职能等,地方税务机关保留的意义也越来越大。因此,很多税收业务的开展都需要国地税部门的业务往来和配合,促进税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同时,国地税部门业务密切配合有利于各项工作平稳推进。如各地国地税部门大力推行联合办税,通过增设联合办税服务窗口,互派业务骨干在窗口全日制办公,实现纳税人“进一个门,办两家事”的工作目标。

2.有利于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国地税合作既是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又高度契合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要求,从而成为供给侧改革大格局中一个重要的配套改革措施。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而推进国地税合作是税务机关创新管理、强化征管的必要举措。有利于统筹国地税双方资源,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推动业务深度融合、实现管理协同、征管互助和信息共享,有效解决机构分设带来的“信息不畅”“抓手缺失”等问题。(www.xing528.com)

3.有利于税务机关转变职能、优化服务。税务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直接面对纳税人和各类微观经济主体,需要加快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推进国地税合作,就是要构建规范化、标准化的国地税合作规范,共同打造统一的税收秩序,形成和谐的征纳关系,为纳税人提供公平的法治保障,营造良好的环境。同时,通过国地税合作,可加大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全社会对国地税合作的支持力度,由税务部门“小合作”转变为“大合作”,更好地整合利用政府及各类社会资源,提升税收共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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