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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地税研究报告:优化简化流程全面提速提质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是着力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一是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二是全面实施纳税服务规范化管理。三是全面清理规范各类涉税证明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一是继续深化国地税合作。

2017广西地税研究报告:优化简化流程全面提速提质

纳税服务质量的好坏、服务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纳税人税务机关工作的认可程度。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纳税人数量呈几何倍数持续增加,对税务机关的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势必要进一步简化再造业务流程,优化部门协作配合,全面提升服务效率,才能更好地满足纳税人日益多元的服务需求,更好地适应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建设需要。

1.不断理顺岗责体系,推动流程再造。一是着力健全服务岗责体系。结合转变征管方式,建立完善与现代税收征管体制相适应的纳税服务岗责体系,厘清纳税服务边界,明确纳税服务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加大纳税服务经费投入。二是着力整合办税服务资源。按照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配合税收风险管理的推行,构建以涉税业务高效办理、涉税咨询准确答复为显著特点的纳税服务体系,进一步从纳税人需求角度出发,整合办税服务事项,细化各项涉税业务在纳税服务与风险管理的办理需求,促进涉税业务体系化、明确化。三是着力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以实名办税的推进和电子档案的运用为突破口,加大涉税业务、表证单书的清理与整合,简化涉税业务办理流程,精简涉税资料报送,不断减少纳税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历史资料,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如,建立以“表单预填”为常态的办税服务业务流转新格局,促进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之前养成通过手机电脑预先填制涉税表单信息的习惯,借助身份信息读取和二维码运用,切实减轻征纳负担;改进各税种优惠备案方式,实现税收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取消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合同备案环节,优化对外支付备案程序。四是着力完善服务制度。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有效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间;积极推行领导值班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办税制度,减少纳税人等候时间,提高办税效率。五是着力创新服务方式。根据纳税人需求的动态变化针对性调整纳税服务方式,例如在办税服务厅出现办税高峰时,妥善采取分流措施,按照纳税人类型临时增设专业窗口;开启“绿色通道”,实行资料预审、填报辅导等,避免纳税人由于资料不齐全而“来回跑”。

2.不断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办税环节。一是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税务行政审批和前置性审核事项,建立完善“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编制、优化10类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确保相同权力和责任事项在各级地税机关的统一规范,形成上下贯通、有机衔接、运转顺畅、透明高效的权责清单运行体系。二是全面实施纳税服务规范化管理。编写办税指南,列明办税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通过门户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持续推广“二维码”一次性告知,运用手机App、微信和微博主动推送办税事项“二维码”,纳税人只需“扫一扫”即可快速获取办理业务的资料准备、基本流程等信息,方便纳税人快速、便捷地获取规范、准确的税收业务办理指南。三是全面清理规范各类涉税证明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www.xing528.com)

3.不断密切部门协作,提高办理效率。一是继续深化国地税合作。进一步整合国地税服务资源,强化联合办税平台建设,推广办税服务厅“一窗一人一机一票”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模式,明确双方联办业务的工作范围、操作机制及管理制度,实现涉税业务一窗办理和税收政策一窗告知,并争取在更大范围实现纳税人“进一个门、上一个网、办两家事”;建立国税、地税首问责任衔接制度,对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或咨询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凡涉及双方业务的,先受理方首位接洽纳税人的税务工作人员,在解答、办理完本单位业务后,应告知纳税人需要到另一方税务机关咨询或办理的具体事项,并做好指引和协调工作,帮助或有效引导纳税人到另一方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继续做好国地税委托代征税费工作,实现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双方税费的一体化征收。在办税服务厅深度融合的基础上,还应进一步将合作事项延伸至税法宣传、纳税咨询、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社会协作等范围,不断集聚联合服务的合力。二是继续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两证整合”改革。升级完善金税三期系统,根据工商部门共享登记信息自动生成《“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供纳税人首次办税时对有关信息进行核实和补正;加快推动信息互通和校验核对,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管理互助、信用互认,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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