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公共财政理论认为,纳税人依法履行了纳税义务,政府就产生了为纳税人提供公共服务的义务。因此,各级地税机关和地税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纳税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理解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切实创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倾听纳税人的呼声,主动解决纳税人的难题,主动维护纳税人的权益,妥善处理好服务与管理的关系。
1.端正纳税服务理念。把党的十九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精神融入到纳税服务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一是正确认识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各级地税机关及地税工作人员要切实淡化权力意识和“官本位”思想,摒弃“高高在上”的错误思维,始终把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切实尊重纳税人的人格,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在平等、真诚、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二是正确认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做好纳税服务,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促进纳税人纳税遵从的重要途径。对此,各级地税机关要彻底转变以往“重管理、轻服务”的片面观念,把纳税服务贯穿税收管理的全过程,充分尊重纳税人,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相信纳税人,牢固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的观念。三是正确认识到公平公正执法是最好的服务。依法治税是地税部门的职责,是开展纳税服务首先应当遵循的要求。如果不能依法治税公正执法,不仅严重影响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还会破坏地税机关的公信力。因此,要牢固树立公平公正执法是最好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税收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建立诚信纳税激励机制,打击偷逃骗税违法行为,在严格执法中优化服务,为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www.xing528.com)
2.提升主动服务意识。一是由被动式服务向主动式服务转变。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本”服务理念,突出纳税人的主体地位,以纳税人的呼声为信号,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以纳税人的满意为目标,发自内心地将服务意识根植于心,把尊重、理解、关心纳税人贯穿于税收工作之中,做到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要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育塑造职业精神,营造浓厚服务文化,宣传服务群众的先进典型事迹,切实增强税务干部职工的主动服务意识,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慵懒散拖、推诿扯皮的行为。二是由表象化服务向深层次服务转变。优化纳税服务,不能仅仅停留在办税服务厅的硬件设施建设、微笑服务、文明礼仪或是提供wifi、雨伞、水杯等表象化行为上面,能否满足纳税人的实际需求、解决纳税人的实际困难,才是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的关键。因此,在开展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到纳税人的需求,尽可能提高业务办理的效率,尽可能精简需要报送的资料,尽可能让纳税人“最多跑一次”或是“根本不必跑”,使纳税人能够轻松办税、简便办税。三是由单部门作战向集群式服务转变。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不仅仅是办税服务厅的职责,也绝非纳税服务部门一家之力,还涉及到税收征收、管理、检查、救济的全过程,需要各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服务效果最大化。因此,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都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将服务措施寓于税收全流程之中,形成从前台到后台、从业务到行政、从征收到管理的闭环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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