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善良的愿望未必能够得到一个美好的结果。有句话说得好,“在现实生活中永远不要去试探人性中的恶”。究其根本乃是因为,趋利避害是人之本性。所谓道德约束只对善良的人有效,但人已经善良了,又何需约束呢?所以,约束是对假恶丑而言的,要加强对恶行者的最大管制和惩戒以增大其恶之成本,千万不要寄希望于道德自律就可以获得善终。在这里,文交所电子交易平台就是最为典型的案例。
据说,在2008年3月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有人提出了《关于成立北京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建议》,这是后来成立文交所的源头。当时,中国经济发展很快,人们手里闲钱增多,加上各类电视台纷纷引入鉴宝栏目,引发了全民关心收藏、热衷捡漏的社会热潮。当时,该提案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我国文化艺术市场信息更公开透明并加速文物艺术品的回流和保护。同时,建立一个文化艺术品交易场所可以为投资人提供更为便利的投资条件,活跃艺术品市场,使社会资本更多流向文化艺术领域,缓解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压力。
2009年6月15日,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正式揭牌,成为国内首家文化产权交易所。同年11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正式揭牌,其定位是面向全国以及全球的文化产权交易平台。与此同时,其他一些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地区政府也在酝酿各自的文化产权交易所计划。
2010年4月由九部委联合签发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是我国首个关于文化产权交易所的政策。该意见明确鼓励我国文化企业借力资本市场,促进文化艺术与金融资本的融合,以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这个政策的出台对于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的快速发展以及以后的份额化交易模式产生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像听到“发令枪”响一样,全国各地的文化产权交易所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建立。
表7.1 截至2011年11月前成立的文交所
除了表7.1中列出的主要文化交易所以外,从2009年到2011年全国有30多家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机构建立,全国范围内正在筹备文化产权交易机构的地方更是数不胜数,文化产品交易持续升温。
上海文交所作为全国首家文交所,起初是通过传统模式进行交易,主要有集中竞价、挂牌以及协商这三种方式,但在成立的第一年就推出了一种新的交易方式,即组合拆分文化产品产权,将这些产权份额进行交易并使其能够连续竞价。这是一种类证券化模式,更多体现了交易的灵活性。继上海文交所之后成立的天津文交所推出了第一批艺术品股票,而且参照了证券或期货交易制度里的T+0模式,这意味着当天买入的艺术品股票在当天就可以卖出。这种被称为“天津模式”的投资方式极具投机性,且具有很强的操控性,陆续成为很多文交所效仿对象。然而,衰败的诱因往往根植于鼎盛时期,这种电子交易平台证券化操作方式为文交所后来的畸形化发展埋下了巨大隐患。
2011年4月,第一家由自然人股东投资设立的文交所诞生,它就是郑州文交所。郑州文交所的交易模式及规则与天津文交所比较相似,但也作出了一些创新尝试,如文化产品的投资者要进行预约登记,文交所委托银行(第三方)代售。2011年6月由基金会以及艺术产业公司共同发起的湖南文交所成立,并很快推出了以文化产权股票为内容的资产包。随后,各地的文交所纷纷涌现,普遍推行电子交易平台的类证券化模式。(www.xing528.com)
经历过的朋友都知道,文交所在这一段时间里可以用“野蛮生长”来形容,越来越多的地方文交所采用艺术品份额化形式来吸引投资,本质上就是一种证券化投资。但是,期货交易所及证券交易所都有专门的监督机构进行管理,也都存在监管性质的行业性协会,从而保证证券、期货交易的秩序和交易的公平、公正。相比之下,文交所设立之初的监管显得很不规范,在获批后很多是自我监管。可想而知,缺乏统一政令的“无头”监管主体,其监管能力和监管效果差强人意,所谓的监管文件甚至形同虚设,以短期谋利为目的的潜规则盛行。
这种情况之下,许多文交所都是踩着“投资红线”开展交易活动,最大的弊端就是交易过程的不透明以及由此催生的恶意炒作,“只见涨跌,不见交易”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例如,天津文交所份额化的两幅作品——《黄河咆哮》和《燕塞秋》一上市即涨停,短短两个月内涨幅高达17倍,大量散户被“屠”,几个月内散户的平均损失超过百分之二十,甚至有投资者130万元进场,最后仅剩22元离场。
针对这种乱象,为了消除各类交易活动所蕴藏的风险,规范市场秩序,国务院于 2011年11月11日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明确禁止交易所将任何权益以份额化的方式发行交易。201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 号)再次重申“交易规则违反国发38号文件规定的,不得继续交易”。与此同时,各地文交所的交易行为给全社会留下了极为恶劣的负面影响,中宣部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着力加强文交所的治理、整顿与提高,下发了政策文件《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该文件第一次科学地界定了文交所,即“文化产权交易是指文化产权所有者将其拥有的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及相关权利全部或者部分有偿转让的一种经济活动”。
政策出台之后,许多文交所都停止了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交易模式,经整改后再复牌。汉唐艺术品交易所在复牌之后更名为北京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汉唐艺术品交易所的更名不仅仅是名字的简单更改,在企业性质上也发生了重要变化,从一个民营企业转变为国有资本为主导的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多数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除了交易珠宝、书画作品等传统的艺术品外,也开始重视邮币卡交易。以此为起点,国内绝大多数文交所开始成为邮币卡的江湖。
正当各大文交所深入推进业务的时候,2015年爆出了举国震惊的“中港事件”,这里的“中港”指的是沈阳中港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自2015年5月开始,中港负责人利用省政府会议纪要文件、各级政府红头文件,骗取了全国大量代理商信任,通过擅自发布一系列公告,诱骗了大量代理商和投资者参与投资交易。中港推出“跌零政策”,“跌零”就是指下跌的幅度为零。这意味着,市场公告出台的、享有跌零政策的交易标的在达到目标价格之前,保证只涨不跌。心动的投资者纷纷以重金投入中港,然而买进以后,商品价格还没到目标价格就不再上涨。2015年9月16日,中港市场的网络交易突然出现了异常波动,最终横盘(即没有交易)。这意味着所有参与交易的人从市场里一分钱都拿不回来。据不完全统计,涉案金额高达58亿元,涉案人员在五百人以上。
2016年底,有关文交所的维权事件大规模爆发,促使国家开始处置相关产业,避免其金融风险。2017年拉开了文交所的治理整顿序幕,诸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纪要》(清整联办〔2017〕30 号)、《关于商请督促商业银行限期停止为违规交易场所提供金融服务的函》(清整联办〔2017〕29 号)、《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前期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清整联办〔2017〕31号)等文件相继出台,透露的整体信号是“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随后全面叫停艺术品证券化业务(尤其是邮币卡的电子盘),同时公布了一批文交所黑名单,处罚了一大批不符合规定的文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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