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仁曾经做过一件自己一辈子都后悔不已的事情。那是1924年,当时李宗仁在陈炯明手下任边防军司令,离开六万大山刚进入南宁横县百合圩。李宗仁怕士兵骚扰百姓,再三声明不准扰民,并派出军风纪检队沿街巡逻。
结果没几天,军风纪检队的队员就抓来了一名士兵,一位老妇人说这名士兵偷她的衣服。士兵的确提着一个包袱,但是包袱里的衣服却与老妇人所说的不相符。李宗仁问这名士兵衣服是哪儿来的,士兵说是捡的。李宗仁想,我前两天刚下了命令,怎么就有人违反军纪?于是说道:“不管你的东西是哪来的,总是从老百姓那里非法取来的,非法掳掠民财,我怎能不重办你!”
士兵慌忙认错,说自己不该捡衣服,还说自已是临桂两江人,希望李宗仁看在同乡的份上网开一面。
李宗仁听了这名士兵的求饶,竟然更为恼火。他当即下令全体官兵两千余人紧急集合,当众宣布这名士兵违反纪律,偷窃民财,人证物证俱在,还想以是本司令的同乡来脱去罪责,实属罪无可逃,当按军法议处。从此,任何违法的官兵一律重办,决不宽恕。
就这样,这名与李宗仁同乡的士兵就被李宗仁命人就地处决了。(www.xing528.com)
李宗仁再三声明不准士兵扰民,结果一名士兵被一位老妇人怀疑偷她的衣服。李宗仁说道:“不管你的东西是哪来的,总是从老百姓那里非法取来的,非法掳掠民财,我怎能不重办你!”于是命人将这名士兵就地处决了。
李宗仁杀一儆百,的确让百姓心服口服,让军纪愈发严明。后来,李宗仁却发现,这名被他处决的士兵的确有些冤枉,他手里的那包衣服的确是从废墟里捡来的,而那名老妇人也仅仅是怀疑他偷了自己的衣服而已,并没有确凿的证据。
为这件事,李宗仁后悔了很多年,他甚至承认,当时如果这位士兵不说是自己的老乡,可能自己还不至于将他就地处决。为此事,李宗仁哀叹:“我之所以杀他,实是一种权术的运用,而非治以应得之罪。我一生最不喜用权术,生平只用过一次,没想到用得却如此残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