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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与刑事责任合一化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中国古代法用刑法调整民事关系相对应的是,中国古代法用刑罚的方式处罚民事侵权行为,凡是纳入到律法规定中的侵权行为都要承担较为严厉的刑罚责任。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规定伤害他人的,统一承担同态复仇或赔偿金责任。在罗马法上,法律责任的承担则表现出与中国古代法完全不同的路径。对侵犯私人利益的私犯行为者而言,主要承担的是金钱赔偿措施而非刑罚处罚。

民事赔偿与刑事责任合一化

与中国古代法用刑法调整民事关系相对应的是,中国古代法用刑罚的方式处罚民事侵权行为,凡是纳入到律法规定中的侵权行为都要承担较为严厉的刑罚责任。这种特征不仅仅存在于中国古代法中,整个东方国家的古典法莫不如此。如古西亚地区的《摩西法》规定,杀人、绑票、强奸属于重罪,处死刑。侮辱、伤害则科以罚金或者实行同态复仇,拦路抢劫和偷盗处以所侵犯财产的二倍、三倍或四倍的金钱赔偿。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规定伤害他人的,统一承担同态复仇或赔偿金责任。该法典第196条规定,“如果一个人挖出了另一个人的眼睛,他的眼睛也该被挖出来”。第197条规定,“如果他打碎了另一个人的骨头,将打碎他的骨头”。第199条规定,“如果他挖出了奴隶的眼睛,或者打碎奴隶的骨头,他将付它的价值的二分之一”。第200条规定,“如果一个人击落他人的牙齿,他的牙齿也该被打掉”。古埃及的《圣经·旧约》第21章规定,“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

罗马法上,法律责任的承担则表现出与中国古代法完全不同的路径。对侵犯私人利益的私犯行为者而言,主要承担的是金钱赔偿措施而非刑罚处罚。如《阿奎利亚法》规定,“凡不法杀害他人的男奴隶或他人的女奴隶或他人之四足牲畜者,须以被害物当年的最高价值向其所有主以金钱赔偿。”“凡不法杀害他人的奴隶和牧群中的牲畜,或杀死、伤害其他动物以及毁灭损害其他物件的,行为仍应按加害之日起30日内被加害动物或物件的最高市价赔偿损失。”[8]《十二铜表法》第八表“私犯”记载,“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的,他人亦得依同态复仇而毁伤其形体。折断自由人一骨的,处300阿斯的罚金,如被害人为奴隶,处150阿斯的罚金”,“对他人的偶然侵害,应负赔偿之责”。《西撒克逊国王伊尼的法典》第11条规定,“假如任何人把自己的同胞卖到海外去,不论是非自由人或是自由人(即使是犯罪者),他必须支付他(指被卖人)的偿命金。”[9]《汉谟拉比法典》第209条规定,“倘自由民殴打自由民之女,以致此女堕胎,则彼因使人堕胎,应赔银十舍克勒。”第256条规定“倘为放牧牛羊人不诚实,交换标记,或者出卖牧口,则应受检举,彼应按其所盗窃之牛羊数,十倍偿还其主人。”在优士丁尼皇帝当政时期,对于窃盗行为,失主可以通过请求盗窃犯四倍赔偿的方式解决纠纷,“抢劫犯必须赔偿被害人四倍于其所抢价值的财物。”[10]由此可以看出,古代的复仇及罚金之制为损害赔偿方法,同时又是制裁的手段,同一制度兼有刑事及民事之二重作用。(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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