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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定位与家长满意度的关系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目前学前教育发展的国际形势来看,将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已成为各国学前教育发展的主流趋势。这是国家首次明确提出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随后各省相继出台一系列发展学前教育的相应举措,学前教育资源快速增长,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持续增加,保教质量逐步提升,“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定位与家长满意度的关系

以往学界从经济学视角做出了学前教育基本属性是“准公共产品”属性的判定,关注“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等特征。从公共产品理论的分析思路来看,其本质还是建立在“成本—收益”之上,主要从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大化来考虑学前教育应该由市场还是政府提供。这是一种以效率为中心的工具理性去向,关注目的和方法的合理性。

公共服务不同于经济学意味浓厚的公共产品概念,其内涵要更加广泛和深刻。公共服务是在社会福利最大化意义上的公共产品,隐含着价值判断。实际上,对某服务的价值判断是优先于该服务成为公共物品的。对于政府来说,公共服务包含着基本的价值导向,它不可能是价值无涉的。政府只有因为公共价值的考量,将某“物品”确定为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并为此作出努力之后,该物品才能成为公共服务(吕苹 等,2004)。《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中明确指出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肯定了学前教育在国计民生中的重要地位。

从目前学前教育发展的国际形势来看,将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已成为各国学前教育发展的主流趋势。公共服务体系主要是指以政府为主导、以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为主要任务、以全体社会成员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基本目标的一系列制度设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与体制创新是其主要表现特征,而追求公共、公平是其实质内涵和价值取向(黄铮,2010)。《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还明确提出“要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这是国家首次明确提出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作为“公共服务”,其属于公共管理学甚至政治学范畴,关注的是学前教育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学前教育活动所产生的公共利益是政策服务的最终目标。

学前教育兼具社会福利性和教育性,中国政府在《纲要》中也提出要“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普及学前教育”。(www.xing528.com)

2012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首次把“普惠性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范围,把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作为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重点任务。可见,国家发展学前教育的思路已较明确,即通过将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使各级政府承担起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为公众提供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原晋霞,2013)。

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教育发展的目标是“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此外,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办好学前教育”,“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必须取得“新进展”的7项民生要求,“幼有所育”排在首位。由此可见,幼有所育已经成为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要民生事项,能否实现幼有所育,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国学前教育的满意度。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首次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幼儿园的毛入园率要达到85%,而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也要达到80%。随后各省相继出台一系列发展学前教育的相应举措,学前教育资源快速增长,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持续增加,保教质量逐步提升,“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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