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进行了深刻的社会和经济变革,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随着社会发展进程也经过了几次起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对学前教育事业非常重视,在城市通过单位,在农村通过集体提供各种学前教育服务。这一阶段的学前教育主要是为了解除妇女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后顾之忧,学前教育作为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贯彻的是“为国家建设服务”的方针。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各个层面都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及指导政策也随之发生了深刻变化。从1983年开始,我国学前教育从原先的“福利化办园”向“社会化办园”转型。这次转型的特征是办园核心目标由支持妇女就业到提高国民素质,组织依托由单位到单位和社会的多元,且以社会为主,举办主体由单位向个人转移,经费由举办主体负责筹措(屈智勇 等,2011)。当时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复杂,包括教育部门办园,即财政预算支持的幼儿园;其他部门办园,主要包括机关、部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办的幼儿园;集体办园,包括城市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园、街道园和农村集体办的幼儿园;以及民办幼儿园(冯晓霞,2010)。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及集体所举办的幼儿园能占到幼儿园总数的九成左右,这些幼儿园的经费主要是政府、单位和家庭共同分担,家庭负担经费的比例不高。
1992年,中共“十四大”会议中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化改革的逐步开展,在剥离单位办社会职能的过程中,学前教育的经济基础和组织基础受到了巨大冲击,“公办”性质的幼儿园,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的幼儿园被关闭、转让或者改制,自负盈亏。与此同时,我国进行了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和管理体制市场化方向的改革。1996—2003年,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支持社会力量办园的政策。比如2003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今后5年(2003—2007年)学前教育改革的总目标是: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在中央政府定位的学前教育社会化改革与地方政府实际操作过度与偏离的影响下,许多地方政府将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推向社会,完全靠家长付费且要从中营利的民办幼儿园数量呈现爆炸式增长,其数量远远超过公办幼儿园的数量,公共资金对学前教育的支持实际上变得越来越少。(www.xing528.com)
在当时国家教育经费有限的情况下,政府采取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实行社会力量兴办为主体、公办与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发展思路,但这种市场化取向更多依赖于公民个人分担和社会供给,导致入园难、入园贵、入园差等问题日益突出,成为社会强烈反映的民生问题。
学前教育市场化的改制使得市场、社会和家庭承担更多责任,政府供给明显减少,学前教育资源的配置也日趋不均衡。儿童由于所就读幼儿园类型的不同,其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机会也严重不均衡,学前教育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及广大农村家庭儿童的教育补偿功能无法发挥作用。学前教育公益性的丧失有可能为将来的社会问题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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