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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创新思维方法及实践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设计行为是受到思维活动支配的。这种思维过程有很强的逻辑推理性,可以概括为部分(因素)到整体(结果)的过程,这就是设计方法所应遵循的特定思维程序。设计学一旦被划入社会范畴就日趋与社会总体发生密切关系。这种“整体—部分—整体”的思维结构是设计方法的重大变革,使设计不再是古典主义学派的单体设计,而是能使人、产品、环境产生广泛而紧密联系的整体设计。

设计创新思维方法及实践

设计行为是受到思维活动支配的。从设计一开始,设计师就要对名目繁多的与设计有关联的因素,如设计目的、用户需求、环境特征、物质条件等分门别类地进行调研分析,找出其相互关系及各自对设计的规定性。然后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手段,用设计语汇将诸因素表述为统一的有机整体。这种思维过程有很强的逻辑推理性,可以概括为部分(因素)到整体(结果)的过程,这就是设计方法所应遵循的特定思维程序。在这种思维程序中,部分与整体的关系表现为部分是整体的基本内容,隶属于整体之中,整体是部分发展和组合的结果。

所谓部分处理即把将要表现为整体的结构和复杂事物中的各个因素分别进行研究处理的思维过程,由于部分经常表现为自由分离状态,因此,对于设计经验不足的设计师容易被某个部分因素吸引而忽略其各部分的内在联系,出现方案生搬硬套、东拼西凑的现象。所谓整体处理就是把对象的各部分、各方面的因素联系起来考虑的思维过程。综合的结果使事物包含着的多样属性以整体展现出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整体过程是思维程序的决定性步骤。但是,从部分到整体这种传统的设计思维结构,在19世纪以前受到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发展缓慢的限制,一直没有显著变化。直到欧洲工业革命,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兴学科的发展日新月异,系统论控制论运筹学生态环境学等学科的发展为在各学科间创立统一语言建立广泛联系提供了可能。设计学一旦被划入社会范畴就日趋与社会总体发生密切关系。因此,设计师在着手设计时,往往先要对设计对象的社会效果、经济效益、生态环境等作出全面综合考察。只有在可行的前提下,创造者才作出投资决策。然后设计师才进入下阶段对因素的部分处理,最后综合产生一个新的设计整体。这种“整体—部分—整体”的思维结构是设计方法的重大变革,使设计不再是古典主义学派的单体设计,而是能使人、产品、环境产生广泛而紧密联系的整体设计。

因此,科学的程序和过程,以及在科学的方法上寻求设计最优的表达方式,极大地推动了设计学科的发展。德国乌尔姆设计学院(ULM Academy of Design,1953—1968年)科学设计方法提出设计方法的三个阶段,完整呈现设计的思考过程,从诸多信息提取分析,生成最终设计方案,设计方法清晰明了(图4-1)。(www.xing528.com)

图4-1 设计过程的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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