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英国给后代留下了争取自由的宝贵意志,光荣革命又宣告制度变迁完全可用非革命、不流血手段来完成。因而,英国的政治改革手段之稳健非常值得他国借鉴和学习。
著名学者余秋雨曾评价英国政治改革,“较少的腥风血雨,较少的声色俱厉,较少的深思高论,只有一路随和,一路感觉,顺着经验走,绕着障碍走,怎么消耗少,怎么发展快就怎么走……温和中包含着刚健,渐进中积累着大步”。这段评价确实中肯,当欧洲大陆上充斥着暴风骤雨式的革命浪潮时,英国仍以和风细雨的方式稳步推进政治方面的改革,并主要集中在议会改革上。
随着工业革命的迅速发展,工业资产阶级的经济实力明显加强,但是缺少与之相配的政治权力。他们急需进入议会占有一席之地,以便充分反映工业资产阶级的诉求。于是,1832年,格雷政府进行了第一次议会改革,重新分配政治统治权,并扩大了选举权。但是,这次改革的议席分配仍明显带有旧传统,贵族掌握政权的局面没有被打破。
19世纪六七十年代,英国资本主义发展更为迅速,以工业资产阶级为核心的新兴阶级力量日渐壮大。为保障自身经济利益,他们急切要求掌握议会的发言权,从而制定符合自身利益的政策与法律。与此同时,逐步壮大的工人阶级也在争取自己的权益。
在这两者的压力下,取得政治统治地位的土地贵族阶级只得采用自由主义政策,借以缓和阶级矛盾,巩固统治。他们虽然承认有必要改革选举制度,却始终未能拿出有效的改革措施。对立阶级之间的较量,使得内阁不断更迭,政局动荡不安,政党之间斗争激烈,政党内部亦严重分化。
1867年,自由党(前身为辉格党)发动第二次议会改革,保守党为了保全自己岌岌可危的地位,只得同意进行议会改革。这次改革重新调整了选区,取消了“腐败选区”的议会席位,分配给新兴城市;降低了选举资格限制,明显扩大了选民范围。自此,工业资产阶级在议会中开始扮演主角,占据主宰地位,基本上实现了资产阶级民主,在英国近代政治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然而,这次议会改革依然存在弊端,全国成年男子半数以上以及广大的妇女仍被剥夺了选举权,更遑论普选权的实现。而且,两次议会改革虽然使工业资产阶级以及上层工人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选举权,但农业工人仍被排除在选举权之外。
两次议会改革期间,英国的政党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资产阶级两党制逐渐发展成熟,自由党与保守党都主张在不损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对内实行小范围的改良,对外加强侵略扩张的政策。虽然两党差异日益缩小,但为了维护自身统治地位,他们必须拉拢选民,正视劳动群众的合理要求。
因而,1872年,自由党人威廉·尤尔特·格莱斯顿向议会提出《秘密投票法案》。这项法案的通过,使选举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得以收敛。1883年,格莱斯顿政府又敦促议会颁布《取缔选举舞弊和非法行为令》,虽未能根除选举中的腐败现象,但明显抑制了舞弊行贿行为。这两项法令,为1884年的第三次议会改革做足了准备。格莱斯顿向议会提交《人民代表法》获得通过,进一步扩大了公民权,重新规定选民的财产资格,赋予劳动群众一定的选举权。第二年,议会通过《重新分配席位法案》,使得英国的选举进一步接近平等代表制原则。(www.xing528.com)
这次议会改革之后,因财产资格的限制,仍有40%的男子以及所有妇女没有选举权。尽管如此,它仍为资产阶级巩固资本主义议会民主制度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可以说,19世纪是英国社会各阶层围绕议会选举改革而进行斗争的世纪。这种斗争自始至终以和平、渐进、妥协的方式发展,博弈的双方如探戈的舞者——你退我进,我退你进,找到各自的利益平衡点,避免了激烈革命造成的损害,最终达成共识。
3次议会改革犹如政治变革的驱动阀,一经拉开,便使得接下来的文官制度改革、司法制改革以及军队改革皆进入前所未有的鼎盛时期,英国由此迎来了真正的“改革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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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改革
1865年年初,在马克思的建议下,英国工人和激进派组成了“全国改革同盟”。该同盟以伦敦为中心,在各地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宣传争取普选权的思想,并号召民众加入到队伍中来。第二年,经济危机爆发,改革同盟抓住时机加强宣传活动。鉴于改革同盟的队伍不断壮大,参与其中的民众日益增多,英国政府的格莱斯顿首相唯有顺应时代潮流,提出将选民增加至40万的改革议案,但这一决议遭到保守党的坚决反对。
尽管如此,改革同盟并未放松政治攻势。1867年,政府提出新的选举方案,在自由党和保守党激烈辩论其不可行之处时,改革同盟成立代表团,要求就普选问题与政府面谈。不久,50万民众聚集在伦敦海德公园示威,迫使政府宣布议会改革方案。最终,在改革同盟的推动下,议会改革方案得以通过,并由维多利亚女王签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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