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伦敦是英国的首都,并且在以往的历史资料中,我们总是可以看到“伦敦”的字眼。然而,世人并不知道,在英格兰王国时代人们将首都迁往伦敦之前,温切斯特曾是英格兰的政治中心,阿尔弗雷德大帝就葬在这座位于南唐斯丘陵边缘的小城。这里充满了英格兰风情,号称“全英的美食之乡”,又以教堂众多著称,堪称教堂城市。而在这个地方,曾发生过许多重大的历史事件,如英国辉煌300多年的金雀花王朝,就是在温切斯特开始建立。
1153年,亨利·金雀花带着他的诺曼底军队登陆英格兰,与英格兰国王斯提芬重新开始了王位争夺战。这一次,斯提芬并没有那么幸运地把亨利这个正统继承人赶走,当然,双方也无法奈何彼此,他们只有在温切斯特达成协议:斯提芬答应死后将王位还给亨利。
1年以后,斯提芬去世,从“征服者”威廉至斯提芬这短暂的、不到100年的诺曼王朝正式宣告结束,亨利·金雀花登基为英王,是为亨利二世,开启了新的时代。
亨利在温切斯特的加冕礼恢宏热闹,长街行来,仪仗隆重,百姓欢欣鼓舞。究其原因,大抵因为他是正统继承人,他的继位迎合了英格兰权贵的希望,至少可能改变英格兰的动乱现状。
所幸,亨利二世的确是个才华卓著、出类拔萃的帝王之才。他一登位,就一扫前朝阴霾,收回中央下放到地方的司法、行政权力,夺回战争中被大贵族占去的王室财产,焚烧1100余座大贵族城堡,勒令贵族向中央缴纳税款;另外,他广纳人才,重用贤能,提拔了不少新贵。在锐意改革、吐故纳新的同时,他也没有放松对自己王土的掌控。事实上,这时候的金雀花王朝疆土已经非常广大,俨然有超过法兰西王国的趋势。
亨利二世拥有的土地除了英格兰本土,还包括从母亲那里继承的诺曼底、从父亲处继承的安茹、曼恩、布列塔尼,以及妻子埃莉诺女大公的土地阿奎丹、波瓦图和加斯科尼。
管理如此庞大的帝国,亨利二世当然费尽心力,毕竟这个国家从英格兰到比利牛斯山,横跨西欧,注定他必须把大把时间花费在西欧大陆上而非英格兰。所以人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个年轻的国王在西欧大陆匆匆奔忙的身影,因为他要处理很多的事情。
对英格兰的疏于管制,也导致一些人产生了趁火打劫的念头,其中给亨利二世带来麻烦最多的就是他曾经的亲信——大法官兼上议院议长托马斯·贝克特。本来托马斯和亨利一直亦臣亦友,为了遏制教会势力,等坎特伯雷大主教一死,亨利就把托马斯任命为大主教,以便于国王掌握教会的势力。
不过,过大的权力往往会迅速腐蚀一个人的忠心。托马斯·贝克特很快就有了自己的打算。他一改往日奢华的生活习惯,开始勤俭节约,显出一副合格大主教的姿态,赢得了教会和百姓的喜爱。然后他向世人声称,贵族们的所有地产都是教会的正当财产,所以国王必须交出罗切斯特城堡和罗切斯特城。
亨利二世没料到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己给自己树了个敌人,他对托马斯简直恨得咬牙切齿。
不但如此,托马斯火上浇油。他规定在英格兰境内除了大主教,没有人能够任命教士。肯特的一个绅士任命了个教士,被托马斯逐出教会,以致生活变得非常不幸。亨利二世要求托马斯收回命令,后者拒不受命。此后,在很多事情上,托马斯都与亨利二世作对,要求教士们无视国王的命令。忍无可忍的亨利二世出兵威吓他,才令托马斯消停了一段时间。(www.xing528.com)
由于托马斯坚持不向亨利二世妥协,亨利二世便有除他之心,他心慌之余逃到比利时与法国的交界佛兰德,教皇和法兰西国王路易都出面庇护他。亨利二世能做的就是把托马斯在英格兰教会的势力剪除,却对在国外的本人无可奈何。他还曾偷偷派人贿赂教皇,也给法王路易去了信,望他们别再庇护托马斯。
在路易国王的协调下,亨利二世总算见到了托马斯,他轻蔑地看着托马斯,希望托马斯能跪在自己面前忏悔。托马斯当然不肯,骄傲如他,自认为有足够的资本与亨利抗衡,从前之事也绝对没有做错。亨利不大满意地回到英格兰,托马斯又开始自己的“反叛大业”。
不久,英格兰传来亨利二世叫约克郡大主教给自己的儿子亨利王子加冕的消息。国王怎么有权指挥别的大主教给自己的儿子加冕呢?这不是无视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存在吗?托马斯当然不允许这件事发生,他说服教皇免去约克郡大主教的神职,还把协助此事的教会人员都赶出了教会,然后他自己冠冕堂皇地登上了英格兰的土地,打算继续执行大主教的权力。
亨利二世对这个老顽固实在忍无可忍,他对身边的骑士说,要是谁能干掉那个老顽固就好了!骑士们心知肚明“老顽固”指的是谁。于是,一天夜晚,雷金纳德·菲茨乌尔塞、威廉·德·特雷西、休·得·莫维尔和理查德·布里托四骑士暗中刺杀了托马斯·贝克特。当时,托马斯还在祈祷平安度过这一劫,直到骑士们把剑架到了他的脖子上,他才知道根本没人会救他。
亨利二世终于得偿所愿,再也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碍他在英格兰和西欧大陆上奔走视察,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统辖国家,臣民也都对他献上忠心。
然而,世界上没有什么事物恒久不变,尤其是人心。若一个人心中带着野心,就变得更快了。
【相关链接】
北非的情人
很久以前,有个叫吉尔伯特·贝克特的伦敦商人到北非做生意,被当地一个撒拉逊贵族俘虏。贵族有个漂亮的女儿爱上了贝克特,打算跟他私奔。不过贝克特在逃走的时候并没有带上这个漂亮的撒拉逊女子。尽管被抛弃了,但女子还是偷偷离开家跑到了码头,想要追随贝克特的脚步。她跟当地的智者只学会了两个英文单词,一个词是“伦敦”,一个词是“吉尔伯特”。
女子来到码头,对着船工们说了“伦敦”一词。船工们知道了她要去伦敦,便把她送上去伦敦的商船。到了伦敦以后,她走在大街上逢人就叫“吉尔伯特”的名字。两天过去了,消息传到吉尔伯特耳中,他叫人把女子带来,一看竟然是自己在北非的情人。两人到底还是有感情,吉尔伯特娶了女子,还和她生了个健康的孩子,这个孩子就是英格兰国王亨利二世的大法官兼上议院议长,后来的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马斯·贝克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