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以上定义,我们选取三个指标来衡量保险业“包容性增长”发展程度,一是保险业与经济增长和金融业发展的互动关系,用来衡量保险业与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程度;二是保险市场特别是寿险市场的险种结构,用来展现保障性险种和理财型险种的平衡情况;三是保险业发展的地区差异状况,用来体现一国保险业发展是否建立在区域平衡的基础之上。
(一)保险业与经济增长和金融业发展的互动关系
1.保险业与地区经济增长
地区经济发展对保险业具有显而易见的促进作用,这一点在各国学者的研究中都得到了证实。Enz(2000)提出用logistic函数模拟保险深度与人均产出之间的关系,认为随着人均GDP的不断增加,保险深度会趋于稳定,并分析了其他影响保险需求的原因;宾斯托等(Beenstock,Dickinson和Khajuria,1988)通过对1970—1981年12个国家的截面数据进行分析,验证了人均财产与责任险保费与人均GDP呈非线性关系这一假说。沃德等(Ward和Zurbruegg,2000)运用VAR误差修正模型,对9个OECD国家1961—1996年间的实际年度GDP数据和保费总量数据进行了协整分析和因果检验,结果发现其中有些国家的保险业是经济增长的格兰杰原因,而另外一些国家则相反,经济发展与保险市场之间的相关关系在长期比在短期表现得更为显著。近年来,国内也开始越来越多地关注保险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关系问题,研究结果大体上肯定了经济发展对保险发展的引导效应,如栾存存(2004)、徐为山和吴坚隽(2006)、肖志光(2007)、郑伟和刘永东(2007)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险部门已经成为成熟经济体不可或缺的部分。从理论上来说,一个国家经济发达的重要标志是其具有健全的保险市场、保险业发展、保险深度与密度的增加,一是能让居民通过保险手段转移更多风险,特别是增强了居民对未来医疗、养老的信心,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人们的当前消费,推动地区经济增长;二是增加的保费收入能汇集成大规模的保险资金,并通过保险公司的机构投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宏观经济发展;三是保险能够推动航运、空运等交通工具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这都是地区经济发展和金融中心形成所必不可少的条件,正如UNCTAD(1964)指出,“健全的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是经济增长的主要特征”。学者以及监管组织从多个方面概括保险在经济中的作用,Skipper(1997)将此总结为以下七个方面:①提高金融系统稳定性,增强信心减少忧虑;②作为政府社会福利制度的补充;③促进贸易和商务;④提高储蓄,储蓄率越高经济增长越快;⑤保证风险得到更有效的管理;⑥鼓励损失分摊;⑦促进更有效的资本分配。基于以上定性分析,很多学者对保险与经济的互动关系进行了研究,取得了很多成果。很多文章通过实际数据验证保险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英国学者Maurice Kugler和Reza Ofroghi(2005)通过使用英国保险市场不同类型保险数据进行分割研究发现,保险市场发展是英国经济增长的促进因素;阿瑞纳(Arena,2008)通过对56个国家1976—2004年间面板数据的分析,发现保险市场活动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寿险对高收入国家的经济增长产生了显著的正面影响,非寿险则对高收入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均产生了积极影响。而国内研究中,由于我国保险行业发展时间短、数据不足、受政策影响大等,很难发现保险业对经济增长是否有直接影响。
根据美国NAIC的统计数据,2008—2010年美国保费总收入分别为8028、7221、7202亿美元,分别占相应年份GDP的5.6%、5.1%、5.5%。而我国近几年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只有3%左右。美国劳动部统计局(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居民消费支出结构中个体保险和生命保险以及养老金的支出(private insurance and Life insurance &pension fund expenses)占总支出的12%左右,可见美国的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2.保险业与其他金融产业
随着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成熟,保险业在做好本业工作的同时,会不断涉足其他金融产业,开发金融产品,这在发达国家体现得尤为明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利益的追求是产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金融行业尤其如此。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闲置资金的投资需求被激发出来,这在推动金融服务业整体发展的同时,也激励各行业都涉足投资领域,开发投资型产品。以我国当前的保险业为例,投连险、万能险等具有投资功能的险种成为保费最重要的增长点,不同金融行业相似的金融产品(如投资型险种和银行的理财产品等)不免会产生竞争。奥崔文(Outreville,1990)利用55个发展中国家的截面数据,验证了保险发展与金融发展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并且这种关系随着金融深化而越加紧密;韦伯等(Webb et.al,2002)利用1980—1996年间55个世界主要国家的数据,发现保险业和银行业对经济发展都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吴洪、赵桂芹(2010)采用1996—2008年我国省级区域动态面板数据,实证考察了保险和银行、证券之间的交互效应,得出银行和保险之间存在显著的替代关系,而保险与证券之间的替代或互补关系不显著的结论。由此可见我国金融市场的整体发展还不够完善,相信随着金融业的全面成熟,保险业会越来越多地参与到金融市场中去。
与此同时,在国际上,保险和其他金融业相互融合趋势明显,掌握大量资产的金融企业往往是一些大型的金融集团,这些金融集团横跨多个金融领域,通过混业经营赢得大量财富。以加拿大的“全能银行”为例,此种模式可以将金融业务完全整合,同一个机构内部同时经营多种金融服务,包括了存款、贷款、银行按揭、证券承销和买卖、共同基金运作、保险经营和投资咨询等,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客户资源共享,低成本地扩展各特定金融服务。而英国实行的是单一金融机构控股制,但金融机构可以适度涉足其他金融领域,以保险业为例,除了“银行保险人”这种传统的形式外,保险公司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开展银行业务,管理居民的储蓄账户。就我国来说,近年来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被逐步放宽,现在几乎已经完全放开,各大型、中型保险公司也纷纷成立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管理保险资产。
保险的基本功能是经济补偿,而随着保险资金的日益雄厚,它的资金融通功能开始显现出来。从保险公司角度来说,一是大规模的养老险保费收入等长期资金要求有合适的投资方式与其匹配(下图3-9、3-10给出了2013年中国和英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情况,证明保险资金对资本市场有强烈需求),二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希望将巨灾风险等从前的不可保风险交由保险公司承担,而将巨灾风险证券化,让资本市场分散风险成了一个重要解决办法,总之,保险公司在呼唤着金融市场为其实现资金融通和分散风险服务。从资本市场角度来说,保险公司作为金融中介,其管理的资金规模着实诱人,比如英国保诚保险集团管理着总额超过3510亿英镑的资产,荷兰国际集团管理着超过1.6万亿美元的资产,其已成为资本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保险业掌握的资产占比相对较低,在金融市场的话语权也有待增强。
图3-9 2013年英国保险资产投资情况
数据来源:英国保险人协会。
https://www.abi.org.uk/~/media/Files/Documents/Publications/Public/2014/Key%20Facts/ABI%20Key%20Facts%202014.pdf.
图3-10 2013年中国保险资产投资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保险年鉴2014。
(二)理财型产品和保障型产品的平衡关系
保障型产品的保费全部源自风险保障的成本,是保险本质的体现,能充分发挥“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帮互助功能,而理财型产品中一大部分的保费是投保人交由保险公司打理的个人财产,会按合同约定由保险公司在未来向客户返还本金和利息,这和其他金融机构(如基金公司,银行等)的业务内容有高度相似性。由于保险业的理财产品通常以长期险种为主,如此一来保险公司可以通过长期投资获得不菲收益,所以我们将能体现行业理财型产品和保障型产品关系的领域聚焦在寿险市场上。
需要指明的是,国外很多国家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模式和我国差别较大,在这些国家的商业养老领域,保险公司往往和基金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一道,共同分享全国居民的养老年金市场,这就使寿险公司的保费收入通常由一般寿险、意外险、健康保险和年金收入四部分构成,其中交由保险公司管理的年金资产势必属于理财型管理方式,要求资产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而一般寿险中,万能险往往占据了相当比重,万能险也是一个颇具投资性的险种。而回归我国,寿险公司的保费收入通常由寿险、意外险和健康险三部分组成,我国目前尚未设立统一的年金资产账户,各保险公司的年金产品往往是完全自主设计,其保费收入记在寿险收入中,这样的养老年金产品通常具有投资性质,我国称之为投资连接型保险,而万能险在我国也打开了市场,因此在我国,投连险和万能险可以算作有投资理财性质的险种。接下来,我们就比较我国和加拿大保险业中的理财型与保障型产品。
1.加拿大寿险行业中的保障型产品与投资型产品
加拿大的保险业比较发达,2011年,加拿大保险深度为7%,保险密度为3529美元,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分别是同年中国的2.3倍和近22倍。截止到2013年,加拿大居民共拥有价值超过40000亿加元的人寿保险,2013年底,加拿大居民共计拥有接近1400万张个人寿险保单。前文已经说过,加拿大寿险行业的保费收入由寿险、年金产品、健康险和意外险组成,其中年金产品和寿险中的万能险具有明显的投资理财性。
我们首先来看加拿大寿险、年金产品和健康险的总体保费情况,如以下图3-11、3-12所显示,50年来,无论是寿险还是年金产品的保费收入金额都在不断增加。而寿险保费在当年总保费中占比在1960年到2000年间大幅下降,从60%以上滑落到20%左右,取而代之的是年金产品保费占比的迅速上升,从16%上涨到26%,自2005年以后,传统寿险和年金产品保费在当年寿险业保费收入占比分别稳定在20%和40%左右。2013年,加拿大人支付了172.4亿加元用于购买传统寿险,占寿险公司总保费收入的19%,这一比例在近十余年来保持稳定,同时,他们将373亿加元的养老年金交由保险公司托管,占当年寿险公司保费总收入的40%,保险公司在帮助居民开设政府设定好的各类养老年金账户并综合运用多种投资手段,代为管理账户资产,年金产品中相当一部分享受政府的税收等政策优惠。
图3-11 加拿大一般寿险、年金产品与健康保险保费收入情况
图3-12 历年传统寿险与年金产品保费在当年寿险总保费中占比情况
数据来源:https://www.clhia.ca/。
我们再抛开年金领域,聚焦加拿大寿险产品中保障型和投资型的关系。2013年,在加拿大个人寿险保单中,18%的保单是分红性质的,这个比例在十年来有所下降。在所有保单中,58%是定期寿险,剩余42%是终身寿险,在终身寿险中,近年来万能险发展非常迅速,占比已超过传统终身寿险,而万能险是典型的具有投资理财性质的险种,如图3-13所示。
图3-13 截止到2013年加拿大居民持有的不同类型寿险保单占比(www.xing528.com)
数据来源:https://www.clhia.ca/。
我们将加拿大保险行业从寿险产品中的万能险和交由保险公司管理的年金产品中获得的保费资产相加,获得投资型产品的保费收入,余下则是保障型产品保费收入,如下图3-14所示,2013年,加拿大寿险行业45%的保费收入来自理财型险种,剩余55%来自保障型险种。
图3-14 2013年加拿大寿险行业投资型险种和保障型险种占比情况
数据来源:根据https://www.clhia.ca/数据整理。
2.我国寿险行业中的保障型产品与投资型产品
近年来,我国人身险行业业务结构稳步改善。一是产品总体结构优化,2013年,长期发展缓慢的普通寿险增长提速,全年规模保费1214亿元,同比增长26%;分红险保费8240亿元,同比增长3%;万能险保费2822亿元,同比增长82%,是驱动行业增长的产品动力,具体数据见下图3-15所示。二是新业务结构趋于优化。2013年人身险新业务呈现两个“长期化”趋势:长期期缴业务占比提升,行业10年以上期缴业务占新单期缴业务比重达29.4%,较上年末提升5个百分点;长期业务占比提升,七大公司保单期限10年以上新业务占比达63.9%,较上年末提升1.7个百分点。新业务结构优化表明市场增长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有所提升。三是产品的保障功能进一步发挥,保障类业务较快增长。2013年意外险、健康险和普通寿险增速分别为19.5%、27.2%和26%,意外险和健康险增速连续三年高于总保费增速。
图3-15 2013年我国寿险保费中各险种占比
数据来源:中国保险年鉴2014。
根据我国的数据,可以看到传统保障性质的普通寿险在全部寿险保费收入的占比只有10%,和寿险业发达的其他国家相比,这一占比着实不算太高,即使在计算加拿大寿险行业投资型产品保费收入时加上年金产品收入,我国投资型保险产品占比仍然远高于加拿大。我国近些年也在不断促进保险产品“回归保障”,监管部门也多次提出要协调保障型产品和理财型产品关系,优化产品结构,想要实现保险业“包容性增长”,协调好险种内部和产品之间的关系、促进保险业发挥行业优势和特色服务客户都是至关重要的。
(三)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区域协调关系
中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也有较大差异,因此我国不同地区保险业的发展程度呈现参差不齐的局面,这首先表现为东中西部保险业发展水平差异大。如下图3-16所示,2013年,我国保险业六成保费收入来自东部,23%来自中部,剩余18%来自西部,这与东部地区人口和资源集中,经济发展水平高关系密切,而西部地区整体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落后于东部和中部,这极大地牵制了其保险业的发展。
图3-16 2013年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保费收入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保险年鉴2014。
其次,我国保险业区域发展不协调还表现在不同省份保险业发展程度差异较大,从保费收入来看,广东、江苏、山东三个人口和经济发展大省2013年保费收入居前三甲,且这一排名近几年来保持稳定,而北京作为我国政治经济中心,年保费收入也高达千亿元,位居全部省市的第四位。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甘肃、贵州、宁夏、海南、青海和西藏六省,它们或是位于西部内陆,或是位于祖国南疆,年保费收入平均不足一百亿,和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省份的保险发展程度差异之大不言而喻。从保险深度和密度来看,如下图3-17、3-18所示,两指标作为通行的用来衡量保险业发展程度的标准,在我国表现出了高度相关性,上海和北京两个直辖市作为第一集团军,无论在保险深度还是密度上都远超其他省市,仅保险密度一项就达到第三名天津的近3倍,与此同时,云南、青海、贵州、广西和西藏五省2013的保险深度与密度居全国末位。由此可以看出,直辖市和东部沿海省份的保险业展现出了强大的发展实力,内陆西部和边陲省份保险业欠发达,而且和发达地区的差距在不断拉大。
图3-17 2013年各省保费收入情况
图3-18 2013年各省市保险深度和密度
数据来源:中国保险年鉴2014。
最后,我国保险业区域发展不协调还体现在不同层级的城市之间发展不协调和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协调。以不同层级的城市为例,在下图3-19、3-20中,我们挑选了8个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在城市级别中分别隶属于一二三四线,在各市人身险深度和密度的数据中我们发现,城市级别越高,保险业越发达,同时,较低的两等级城市之间保险业发展程度的差异小于高等级两级城市之间的差异,也就是说,随着城市的发达程度提高、城市等级的攀升,保险业会出现飞跃式的发展,北京、上海的保险密度能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5倍以上,而四线城市一般保险密度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全国平均的深度和密度水平基本上和三线城市持平。
综上所述,与大多数国家的发展经验一致,我国保险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互动机制,大量研究表明中国经济的增长促进了保险业发展,同时保险业的发展可能对区域经济发展也有正向作用,而我国金融市场尚未完全发展健全,这使得保险业对金融部分产业,如银行、证券的替代作用、互补作用和互相促进的作用表现得不甚明晰,而在金融保险市场发达的国家中,保险业往往在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功能。与此同时,一部分发达国家的保险业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如为居民管理养老金,而在中国,年金产品往往有保险公司自行设计运行,尽管如此,我国保险业近年来仍然出现了理财产品在行业总产品中占比过高,保障型产品空间受到挤压等问题,这是公司过度逐利,没有认清保险行业本质造成的,自然不利于行业包容性增长。此外,不同于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往往在国内各地区均衡发展,甚至形成了地区特色险种、特色服务的现象,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地区差异较大,不同省份差异较大、不同等级城市之间差异较大且城乡之间差异较大,发展水平差距过大自然不利于全国实现行业的均衡协调发展,当然也是想要实现保险业包容性增长亟待解决的问题。
图3-19 2013年各市人身保险密度情况
图3-20 2013年各市人身保险深度情况
数据来源:各省市2013年统计年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