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演化博弈论的基本假设更加贴近于某些动态现实状况,弥补了经典博弈理论完全理论假设和静态分析的缺陷,因而其在经济、管理以及其他社会科学领域中得到了很多应用。利用演化博弈方法在教育组织中进行分析的尝试,仍旧十分稀少,但笔者试图论述演化博弈理论可以有效适用于博物馆与学校主体合作行为,并且在加入其他外部主体(例如政府)之后,同样具有十分明显的效力。
在某种程度上,馆校合作的实现过程是一个多种群体共同协商、行动的能动过程,不同主体的行为动机,十分清楚地显现在上一章节对多个主体在这一过程中动机和影响的分析之中。在馆校合作中,合作的整体收益实际取决于多种主体的动态博弈过程。在馆校合作所涉及的主要参与者中,学校管理人员、博物馆管理人员、一线教育人员、政府部门,都并非完全理性的,他们的行为实际根植于自己周围的环境和所获取的信息,并非完全意义上的纯理性行为。同时,中国馆校合作在现今仍然处于萌芽和发展起步阶段,也不应被视为一个静态的过程。回顾过去十余年的中国教育和博物馆发展状况,其所处环境也在不断变化。在缺乏强制性行政指令的情况下,在很大程度上,这种馆校合作并非是通过统一的自上而下的行政驱动完成的,而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过程。其中不同主体的行为选择,常常通过学习、试错等方式完成;不同主体的行为,在达到均衡状态前,需要经过长期的动态的博弈过程。(www.xing528.com)
笔者认为,基于馆校合作的这些特点和演化博弈论的基本主张,可以有效地对馆校合作主体中的行为取向以及合作状态进行较为客观的分析。同时,借助这种计量方法,也可以避免传统教育研究在理论分析上常出现的价值偏向问题,将馆校合作置于较为客观的状态。通过演化博弈论这种分析工具,我们可以将中国馆校合作行为的合作形成机制以及可能的影响因素纳入动态模型中考察,建立起反映不同合作主体行为复杂性的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模型,以此解释馆校合作行为中可能出现的多种合作结果。我们可以根据最佳均衡结果,指出这种最佳结果出现的条件,从而提出对相应主体的改进策略。因而,笔者认为演化博弈论可以十分有效地纳入馆校合作行为的分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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