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行为是一种正和博弈
为了更好地分析馆校合作中主体行为的演化,本研究引入了博弈理论作为模型构建的基础。博弈论作为一种专门的客观分析手段,正式形成于20世纪40年代,并被广泛应用于多种自然科学及社会科学研究领域(Shubik,2006)。博弈论的实质就是考察多种行为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根据不同的博弈结果,博弈可以分为正和博弈、零和博弈、负和博弈(Andreoni,1995)。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博弈,本部分所指涉的博弈为合作博弈,亦称为正和博弈。这种博弈是指参与博弈的主体利益都有所增加,或者至少是一方的利益增加,而另一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因而整个社会的利益都有所增加,本质上是一种合作行为,在承认合作行为具有复杂性的前提下,可以很好地应用于馆校合作研究。因而,博弈理论并非如字面含义一般,同合作行为相互冲突,而是可以用来解释合作行为的一种客观分析工具,可以推动合作行为。合作行为是一种特殊的博弈行为,亦即正和博弈。同时,由于博弈理论认为人类行为是相互影响的过程,因此,不同主体行为选择的结果,可以影响其他主体行为选择的结果,借助相关数学模型推演,可以更加有效地预测合作产生的条件,从而引导实践,推进合作行为。
2.馆校合作中存在“收益”问题(www.xing528.com)
在本研究中,我们将馆校合作界定为博物馆与学校为了实现各自的目标,调整自身的行为策略,共同承担教育产品供给,提升社会整体效益的行为。但无论如何,在馆校合作行为中,收益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这是将馆校合作客观化、引入现实世界并有所改进的关键。在馆校合作中,博物馆与学校的收益,并非单纯经济意义上的收益,而是包括知识产权、组织发展、绩效提升、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学业进步在内的广义“收益”。在当前很多教育以及其他公共领域的讨论中,收益或者利益被视为是极为敏感的话题,但博物馆或者学校参与馆校合作的原因,起点便是由于其认为双方的合作可以对其自身目标的达成具有积极的影响,可以实现彼此资源的补充,取得更高的社会效益。同时,馆校合作的各类参与者在合作中得到的各类收益,直接决定了其对于馆校合作的态度和参与程度,继而影响着合作的效果。
因而本章运用正和博弈理论所进行的研究,正是基于馆校合作利益问题的客观性以及主体行为的复杂性,对馆校合作各类主体行为进行理性分析的一个尝试,笔者试图借助相关数学模型推演,预测馆校合作产生的条件,从而引导实践,推进合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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