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作形成的要素中,信任、制度保障和监督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因素(Ostrom,1990)。从西方馆校合作的经验中可以看到,合作成员之间信任与否,直接决定了馆校双方能否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具体的馆校合作过程中,如果管理者与执行者、博物馆与学校等合作主体之间建立起强有力的信任关系,那么,在合作过程中,不确定性便会随之降低;并且合作主体会认为,参与馆校合作可以对自身产生积极的意义。此外,随着馆校合作主体之间信任程度的增加,可以使信息的沟通变得更加顺畅。教师之间,博物馆工作人员之间,管理者和执行者之间,博物馆与学校之间,会积极沟通馆校合作中存在的各种尚待改进之处以及具体教育过程中的经验心得,使得所有参与合作的主体都能够在了解完备信息的基础上,进行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从某种程度上说,馆校合作是博物馆与学校双方逐渐认识、理解彼此的过程。西方博物馆中有专门针对学校的工作部门(英语名为K-12 department),它是馆校合作成功的重要保障。鉴于此,我国也可以在博物馆中建立专门服务于学生、教师及教育管理者的部门,并使之具有以下三方面的职能:(1)为馆校合作提供政策指导,建立日常联系的机制;(2)制定馆校合作计划,并确定合作各方在活动中的角色;(3)实施馆校合作项目,与学校教师共同完成活动的设计与实施。建立这样一个专门的教育服务部门,旨在促进博物馆对于学校课程和学校教育内容的理解,并对学校教育提供专门的指导与协助,从而为馆校双方建立稳定互信的基础。(www.xing528.com)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部门应与博物馆建立稳定的沟通渠道。在中国当前的教育行政体制下,如果缺乏管理层面(尤其是区县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单纯依靠博物馆自身抑或单个教师的努力,难以建立起任何实质性的馆校合作关系。因为这其中,不单需要资源和财政的支持,更为主要的是领导者对馆校合作的认识及意愿。因此,稳定的沟通渠道,同博物馆中专门服务于学校的部门一样,是合作成功的关键。具体而言,可以在博物馆内部设立“科学传播者”组织。这个组织涵盖博物馆工作人员、学校教师、教育行政部门的官员等;通过需求评估确定博物馆与学校合作的基础,再制定行动计划,将博物馆教育项目融入学校教育及综合改革当中;由专人负责沟通,从而有效减少双方沟通和信息交互的成本,并在学校或学区内部实现资源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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