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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伦理-勤勉高效

时间:2026-01-25 理论教育 景枫 版权反馈
【摘要】:国内大部分的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守则明确规定,仲裁员在接受当事人选定或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时,应签署声明,说明其独立与公正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容置疑,并保证时间,认真、勤勉、高效地解决案件争议。有些仲裁机构对此有严格规定,例如,当发现仲裁员工作拖拉且未处理好本职工作和仲裁工作的关系导致仲裁工作严重拖延时,仲裁委员会主任将依职权予以撤换;仲裁庭因迟延导致超审限的,由有迟延行为的仲裁员承担责任。

勤勉高效包括勤勉和高效两个紧密相关却又有区别的职业伦理规范。

勤勉,是指仲裁员在办理仲裁案件时应当按时守约、认真尽力。当事人与仲裁员之间的关系是基于信赖建立的,仲裁员应当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公正、勤勉地履行职责以实现案件的快速、合理解决。一方面,仲裁员应当量力而行,在确定自身有足够的能力与精力的前提下接受指定。另一方面,仲裁员在接受指定后,应当认真办理案件,公平公正地解决争议。国内大部分的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守则明确规定,仲裁员在接受当事人选定或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时,应签署声明,说明其独立与公正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容置疑,并保证时间,认真、勤勉、高效地解决案件争议。这不仅有利于保证仲裁效率,也有利于增强当事人对仲裁的信任。(https://www.xing528.com)

高效,是指仲裁员应当注重办案效率,积极审理并作出裁决,在规定期间内结案。简便与快捷是仲裁的显著特点,也是当事人对仲裁的最大要求。如果仲裁员接受指定后不积极作为,极容易给当事人权益造成损害。有些仲裁机构对此有严格规定,例如,当发现仲裁员工作拖拉且未处理好本职工作和仲裁工作的关系导致仲裁工作严重拖延时,仲裁委员会主任将依职权予以撤换;仲裁庭因迟延导致超审限的,由有迟延行为的仲裁员承担责任。《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关于提高仲裁效率的若干规定》从提高仲裁效率着眼,作了如下规定:⑴提前预防仲裁员因无法保证办案时间而导致案件超审限;⑵对开庭审理与裁决书制作时间予以明确规定,要求每一个环节均按时间要求进行,以保证整个程序高效、顺畅地开展;⑶仲裁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制作裁决的书面意见;⑷仲裁员迟延情况下本会有权予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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