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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伦理实践-法律职业伦理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律职业包括法官、律师、检察官,对此应该是没有异议的,这也是一般意义上的法律职业的范围。笔者认为法律职业是由操作法律事务并以实现法律价值作为共同终极目标的一类人的活动所构成的职业。广义上的法律职业是指所有以操作、研究、实施法律为主要目的的职业,即一般意义上的法律工作者。考虑到目前我国法学院学生的职业选择面较宽的现实,本书采取广义上的法律职业概念。

法律职业伦理实践-法律职业伦理

法律职业是社会生活中众多职业的一种,近年来,法学界呼唤建设法律共同体,人们也开始关注法律职业的概念。就法律职业本身下一个描述性的概念也许并不困难,但是要对法律职业的内涵和外延作出令人信服的阐述则显得非常困难。

法律职业包括法官律师检察官,对此应该是没有异议的,这也是一般意义上的法律职业的范围。但是在我国,除了上述三种职业外,与法律职业有着直接或间接关联的还包括法学家、公证人、政府和企业的专职法律顾问、警察、仲裁员、司法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这些职业是否可以纳入法律职业的范围内,则存在较大分歧。笔者认为法律职业是由操作法律事务并以实现法律价值作为共同终极目标的一类人的活动所构成的职业。广义上的法律职业是指所有以操作、研究、实施法律为主要目的的职业,即一般意义上的法律工作者。狭义上的法律职业则主要是指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这几种依托深厚法律知识背景而居于法律实施核心层的独立存在的职业。(www.xing528.com)

根据法律职业的历史发展与现实的运行规律,可以概括出法律职业的以下几个特征:法律职业行为具有独立性和排他性;法律职业行为直接产生法律实施上的效果;法律职业道德具备一定层面上的贯通性;法律职业具备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和惩戒制度。按照以上几个特征,法律职业的范围就比较广泛。就学术层面而言,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职业主体的范围较广泛,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顾问、法学学者。而在英美法系国家,在谈到法律职业时则更多的是指律师、法官。从研究的角度,并参照国际惯例,法律职业采取狭义的概念较为合适。但是从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的角度看,如果把法律职业仅仅限定在以法官、律师、检察官为中心的较小的范围,而将其他直接与狭义上的法律职业关联的行业、机关(包括一些政法机关)从法律职业中排斥出去,也难免有脱离实际、失之过狭之嫌。考虑到目前我国法学院学生的职业选择面较宽的现实,本书采取广义上的法律职业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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