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伦理?简单地说,伦理就是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规范。伦者,常也;理者,道理也。伦与理原本是两个词,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伦和理的解释是:“伦,从人,辈也,明道也;理,从玉也。”中国古代的伦理更多地局限在亲属之间、君臣之间的关系上。在西方,“伦理”一词源于希腊文Ethos,该词后来演变为“伦理的”“德性的”。现代伦理学的研究范围早已超越了亲属、君臣领域,扩展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各种关系。伦理学是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由于其以道德为研究对象,因此又被称作道德哲学。
在中国古代,道德是作为两个词分开使用的。“道”原意是道路,后引申为支配自然和人类社会的规律、法度和规范等;“德”是依正道而行、心中有德之意。在西方,道德一词起源于拉丁语Mores,意思是风俗习惯,引申为规则、规范之意。总之,从道德的起源和社会对于道德的一般理解来看,道德一般意为人们的行为规则或规范,是人类社会特有的普遍的主流意识。(https://www.xing528.com)
伦理与道德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第一次明确地区分伦理和道德这两个概念的是德国著名的哲学家与辩证法大师黑格尔,他指出,伦理是社会的道德,道德是个人的道德。一般而言,伦理和道德并没有严格的区分。伦理更多地倾向于主体、集体、团体、社会、客观等,道德更多地与个体、个人、主观相联系。伦理学研究的就是道德问题。当表示规范、理论的时候,更多地使用伦理的概念,当对具体个体或者一类现象进行描述时则更多地使用道德这个概念。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伦理与道德是被作为同义词来使用的,其差别只是形式和工具上的差别,就其本质内涵而言并无实质的差别。因此,本书论述问题时涉及伦理和道德的概念,在具体使用方面并不作特别的区别。在论述法律职业伦理学科基本理论部分的时候,多使用伦理的概念;而具体到行业伦理方面,为了和司法实践保持一致,则更多地使用道德的概念。从某种意义上看,法律职业道德与法律职业伦理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存在语境上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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