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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风险控制手册-权利、许可证照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风险点检查领受权利、许可证照是否按规定贴花。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第十条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纳税风险控制手册-权利、许可证照

案例:某企业有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房产证、行车证等权利许可证照,应如何缴纳印花税

♂风险点

(1)检查领受权利、许可证照是否按规定贴花。

(2)分清政府部门颁发的权利、许可证照与其他企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单据和证明的界限,检查获得的由政府部门颁发的权利、许可证照是否已按规定计税贴花。

♂风险识别方法

(1)分清政府部门颁发的权利、许可证照与其他企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单据和证明的界限,注意其获得的由政府部门颁发的权利、许可证照是否已按规定计税贴花。

(2)了解权利、许可证照的来源、种类与名称,在审查应税的权利、许可证照的同时,核实其贴花情况。

♂政策精解

——国务院令第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www.xing528.com)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财税字〔1988〕第2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

第十条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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