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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奖励|纳税风险控制手册|高效解决纳税风险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风险点查核企业发放各类信用卡、会员卡,对会员进行现金或实物奖励,是否按照税法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风险识别方法检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等科目,检查是否存在不缴或少缴个人所得税的现象。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实物奖励|纳税风险控制手册|高效解决纳税风险

案例:某单位在2012年9月份向每位职工发放500元购物卡,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吗?

♂风险点

查核企业发放各类信用卡、会员卡,对会员进行现金或实物奖励,是否按照税法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识别方法

检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等科目,检查是否存在不缴或少缴个人所得税的现象。

♂政策精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项。

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税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www.xing528.com)

——财企〔2009〕242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第二条。

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信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信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构建住房。

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国税发〔1998〕1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第二条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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