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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风险控制手册:补贴和津贴总结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风险点查核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补贴、津贴,是否准确划分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有无将应并入征税的补贴、津贴,作为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税法规定的免税补贴、津贴包括: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纳税风险控制手册:补贴和津贴总结

案例:A公司租房给员工(非外籍员工)免费居住,合同由企业签署,合同及取得的发票抬头均是A公司的,请问A公司是否要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点

查核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补贴、津贴,是否准确划分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有无将应并入征税的补贴、津贴,作为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税法规定的免税补贴、津贴包括: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风险识别方法

检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检查是否存在不缴或少缴个人所得税的现象。

♂政策精解

——国税发〔1994〕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二条。

第二条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www.xing528.com)

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和征税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征税。对于补贴、津贴等一些具体收入项目应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问题,按下述情况掌握执行:

(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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