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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风险控制手册|直接捐赠支出及相关规定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风险点除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外的,其他捐赠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风险识别方法检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明细账中的捐赠支出明细科目,结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查核企业发生的捐赠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标准,是否按照税法规定正确进行调整。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纳税风险控制手册|直接捐赠支出及相关规定

案例:某企业为生物医药企业,为提高社会声誉和吸引人才,在某医药大学内部援建了一栋实验楼。该实验楼建设及内部装修共耗费资金800万元,该企业当年实现利润9800万元。考虑到捐赠支出未超出当年会计利润的12%,该企业财务处理将该援建支出全额在税前进行了扣除。请问,上述处理是否合规?

♂风险点

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外的,其他捐赠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风险识别方法

检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明细账中的捐赠支出明细科目,结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查核企业发生的捐赠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标准,是否按照税法规定正确进行调整。

♂政策精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www.xing528.com)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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