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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纳税风险的成本,实现多次转换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检查,本月结转入库的产成品成本中有假投料因素,金额为12000元。对查出的多转完工产品成本,不能直接调增当期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应采取一定方法重新计算确定。第十五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降低纳税风险的成本,实现多次转换

案例:某企业生产甲产品,本月售出甲产品400件,结转产品销售成本46400元。经检查,本月结转入库的产成品成本中有假投料因素,金额为12000元。企业因提高产品加权平均单价多转产品销售成本。

♂风险点

(1)核查是否存在已经完工的产品但未销售部分不计算产量;基建、专项工程、福利部门领用的产品不计产量;发出检验品、展览品、样品以及赠送品等不计产量等问题。

(2)检查在一个年度内有无随意变动成本计算方法的情况,改变成本计算方法的,是否报税务机关备案。

♂风险识别方法

(1)完工产品成本分配方法的检查。完工产品的成品的分配,由于在产品成本的核算方法不同而有差异。检查时的侧重点也各不相同。

第一,对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本期发生的生产成本全部由完工产品负担的检查。检查各月份之间在产品数量是否均衡,有无突升突降的变化,或在产品实际结存量过大,而不按成本核算的要求,合理保持在产品成本,导致抬高完工产品成本,影响销售利润的问题。

第二,完工产品与在产品按相同比例分配生产费用的检查。按相同比例分配生产费用的方法,只适用于各月月末在产品已接近完工,或产品已生产完工,但尚未验收入库的情况。对此,应深入车间审查在产品的加工程度,如查实不属于接近完工,尚需下月继续加工的在产品,而企业按完工产品分配费用时,会造成库存商品及在产品成本不实,影响销售利润,应予调整。

第三,扣除在产品定额成本,确定完工产品成本的检查。扣除在产品定额成本的方法,只适用于制定在产品各项消耗定额比较准确的企业。对此,应收集企业的有关定额资料,审查企业制定的在产品各项定额是否正确、合理,看有无过高或过低的问题;有无在月份之间故意调整在产品定额,从而加大或减少完工产品成本的情况。

第四,按产品产量和在产品约当量分配费用的检查。按产量和约当量分配费用的方法,适用于在产品数量较多,各月在产品结存量变化较大,且各项目费用在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的情况。对此,应检查成本计算资料,重点审查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数量是否真实,材料投入方式的确定是否正确;确定各工序在产品的完工率是否符合实际等。(www.xing528.com)

第五,对按计划成本确定完工产品成本的检查。按计划成本确定完工产品成本的方法,只适用于“分批成本计算法”中产品跨月完工,先出厂销售部分,按计划成本计算销售成本的情况。对此,应检查“生产成本”及“库存商品”账户,审查结转出厂的库存商品成本是否过高,而造成账面留存的在产品成本很低,甚至出现红字的问题;有无对出厂部分用计划成本计算,于产品全部完工后不合并计算库存商品成本的问题;有无不属于“分批成本计算法”的产品,采用计划成本确定完工产品成本,造成产品成本不实等问题。

(2)成本计算方法的检查。企业根据生产特点和成本管理要求,选用品种法、分步法分批法、定额法等不同的成本计算方法核算成本。对成本计算方法的检查,应了解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检查企业在一个年度内有无随意变动成本计算方法的情况,改变成本计算方法的,是否报税务机关备案;其次,检查企业制定和执行的各种定额是否正确,有无多年不变而脱离实际费用的问题。

(3)多转完工产品成本纳税调整金额的确认。对查出的多转完工产品成本,不能直接调增当期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应采取一定方法重新计算确定。

♂政策精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

第七十三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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