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A公司在2012年12月销售产品一批,由于当月未开具发票,A公司未在当月确认该笔收入。在进行账务处理时,考虑到公司2012年实现利润金额较大,且该批货物已做出库登记,所以将该批货物的成本于当月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像A公司这种收入与成本不匹配的行为,是否存在相关的税务风险?
♂风险点
(1)是否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核算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2)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的会计处理与税法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如果存在差异,是否进行纳税调整。
(3)有无将甲产品(劳务)成本按乙产品(劳务)成本结转的情况。
(4)“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业务成本”结转时间是否一致。
♂风险识别方法
收集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等纳税申报资料、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资料,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变化率”,比较财务报表中的收入、成本费用等相关数据,并与同行业进行比对,从中查找异常。检查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是否相匹配。主要检查内容包括:(www.xing528.com)
(1)是否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核算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2)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的会计处理与税法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如果存在差异,是否进行纳税调整。
(3)检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中的具体产品或劳务的名称,如有无将甲产品(劳务)成本按乙产品(劳务)成本结转的情况。
(4)检查“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结转时间是否一致。
♂政策精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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