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风险点查核企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是否有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未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风险识别方法对用于集体福利、非正常损失或个人消费领用的,审核是否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从能确定外购货物批次的单位成本或当期实际成本,核实应由非应税项目承担的材料物资成本金额,按规定的税率复算进项税额转出是否正确,有无故意降低应付职工薪酬领用材料的成本,少计进项税额转出等问题。
案例:某羊毛衫厂由于产品销路不畅,采购的原材料——毛线年底积压严重,遂决定年终作为福利发放给内部员工。财务人员进行核算时,直接借记福利费,贷记库存商品,且未将相应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这样的处理方式存在何种税收风险呢?
♂风险点
查核企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是否有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未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风险识别方法
对用于集体福利、非正常损失或个人消费领用的,审核是否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从能确定外购货物批次的单位成本或当期实际成本,核实应由非应税项目(非正常损失)承担的材料物资成本金额,按规定的税率复算进项税额转出是否正确,有无故意降低应付职工薪酬领用材料的成本,少计进项税额转出等问题。
♂政策精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www.xing528.com)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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