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纳税风险控制手册:21个无销售额却视同销售的行为

纳税风险控制手册:21个无销售额却视同销售的行为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风险点查核企业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的,是否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计征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四)纳税人因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或无销售价格等原因,按规定需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

纳税风险控制手册:21个无销售额却视同销售的行为

案例:甲企业主要生产医疗器械产品,2011年1月发生如下业务:①捐赠轮椅20台给当地敬老院;②将部分滞销的电动按摩器具作为职工福利发放;③为某客户于2010年9月购买的高级按摩椅免费更换核心零件。请问,发生的以上业务中,哪些行为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风险点

查核企业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的,是否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计征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风险识别法

(1)对比纳税人的货物(应税劳务)销售价格、销售利润率与本企业和其他同业企业的同期销售价格、销售利润率,核实销售价格和销售利润率是否明显偏低。

(2)询问相关销售对象,了解纳税人经营战略、发展规划和销售政策,了解与价格明显偏低的销售对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审核纳税人货物销售价格偏低的理由是否正当。

♂政策精解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www.xing528.com)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国税发〔1993〕1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二条第(四)项。

第二条 计税依据

……

(四)纳税人因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或无销售价格等原因,按规定需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但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