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风险点企业随同产品出售而单独计价包装物,是否按税法规定作为销售收入计征增值税销项税额,否则应补征增值税。审查纳税人“包装物”账户,查看其贷方是否与货币资金、往来结算等账户发生对应关系;根据“包装物”明细账贷方发生额逐笔审查产品销售涉及包装物的原始单据,核实其是否存在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计未计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的问题。
案例:企业销售一批啤酒,价格为2万元,同时随同啤酒销售的啤酒瓶的价格为0.5万元。该企业只是将销售啤酒收入缴纳了增值税,而销售啤酒瓶收入未缴增值税,该企业的做法正确吗?
♂风险点
企业随同产品出售而单独计价包装物,是否按税法规定作为销售收入计征增值税销项税额,否则应补征增值税。
♂风险识别方法
(1)现场查看纳税人成品仓库的产品有无包装物,询问相关人员随同产品出售的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
(2)审查纳税人“包装物”账户,查看其贷方是否与货币资金、往来结算等账户发生对应关系;根据“包装物”明细账贷方发生额逐笔审查产品销售涉及包装物的原始单据,核实其是否存在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计未计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的问题。
(3)结合企事业生产的特点,了解其是否有出租包装物的行为及包装物的出借方式、押金的收取方式等。(www.xing528.com)
(4)审查与出借包装物有关的货物销售合同、审核与包装物押金相关的“其他应付款”明细账,掌握各种包装物的回收期限,核实时间超过一年的押金,是否按规定计算成本缴纳了增值税。
♂政策精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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