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甲企业为胶制品生产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012年1月至2012年7月底,该企业累计开票金额(不含税)已逾50万元,但由于正处生产销售旺季,内部业务量较大导致未及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手续。2012年10月仍用小规模纳税人时的开票机器开具发票。税务管理员要求该企业在进行10月份增值税申报时以17%的税率计算当月销项税额,并且不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抵扣进项税,甲企业对此决定不服,您认为税务管理员的处理正确吗?
♂风险点
企业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是否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风险识别方法
(1)审阅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确认生产企业、商业企业或现代服务企业类型。
(2)对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根据主营业务收入账中的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或应税服务额,自查企业是否达到了一般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
(3)自查达到标准未认定一般纳税人手续的,是否按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抵扣进项税额,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精解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四条。
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www.xing528.com)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除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应当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而未申请的。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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