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光緒二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頭品頂戴兵部尚書銜署理兩廣總督臣岑春煊跪奏,爲彙報粤海關籌解過新案賠款銀數款目,恭摺仰祈聖鑒事。又,另款加復俸餉,每年粤海關應解銀四萬兩。又,此次賠款係還關平,每百兩加補水庫平銀一兩六錢四分三厘。當即遵照,按月提前趕解江海關道兑收,將匀解銀數日期,隨時咨報,按半年彙奏一次。自光緒二十七年十二月起,至二十九年五月止,解過賠款數目,業經三次彙奏在案。
光緒二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1904年1月30日)
頭品頂戴兵部尚書銜署理兩廣總督臣岑春煊跪奏,爲彙報粤海關籌解過新案賠款銀數款目,恭摺仰祈聖鑒事。
竊照前准户部奏撥加放俸餉,於粤海關四成洋税每結提銀六千兩。又,另款加復俸餉,每年粤海關應解銀四萬兩。又,東北邊防經費,加撥粤海關六成洋税銀二萬四千兩。嗣准部電,飭將前項銀兩按照應解數目匀分十二次,先將第一次銀數於光緒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日以前匯滬,以後按月先期解滬。又,關税增收之文,如實照舊核解,即自十月開辦起,暫按該關每月收數提出二成解滬,俟核明增收確數,另行分派匀撥。又,此次賠款係還關平,每百兩加補水庫平銀一兩六錢四分三厘。各等因。當即遵照,按月提前趕解江海關道兑收,將匀解銀數日期,隨時咨報,按半年彙奏一次。自光緒二十七年十二月起,至二十九年五月止,解過賠款數目,業經三次彙奏在案。
兹查自光緒二十九年閏五月起,至二十九年十一月止,又滿半年,共解過粤海關加放俸餉等款,連補水銀四萬四千七百二十二兩九錢二分六厘,粤海、潮州、瓊州、北海四關連閏約二成洋税,連補水銀三十五萬五千七百五十兩,由關先後分起備具文批,發交西商志成信、協成乾銀號匯解江海關道交納清楚,時届半年,照案彙報。
除咨户部查照外,臣謹會同粤海關監督臣常恩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謹奏。(www.xing528.com)
光緒二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硃批:該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八九輯),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898—89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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