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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三册:明禁商人包攬通商口岸,穆总领事官照会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現據廣東厘務總局詳稱,轉據省河補抽局委員沈守秉模禀稱,查廣州爲通商口岸、各國通商口岸,各國商人寄居贸易共有二十餘家之多,專以包攬華貨爲生涯,從前聯照每月祇有一二百號,今則增至一千數百號。據此,查洋商包攬華商貨物,抗完厘金,迭經各前部堂照會查禁有案。兹據詳稱,此等串冒之風,仍未敛戢,且有洋商二十餘家之多,專以包攬華貨爲生涯,實屬大礙餉源。嗣後如非洋商自之貨,不得出名包攬,致礙厘金,深纫睦誼。

岑春煊集第三册:明禁商人包攬通商口岸,穆总领事官照会

光緒二十九年十月十九日(1903年12月7日)

大清欽命頭品頂戴紫禁城騎馬賞穿黄馬褂兵部尚書署理兩廣總督部堂岑,爲照會事。

現據廣東厘務總局詳稱,轉據省河補抽局委員沈守秉模禀稱,查廣州爲通商口岸、各國通商口岸,各國商人寄居贸易共有二十餘家之多,專以包攬華貨爲生涯,從前聯照每月祇有一二百號,今則增至一千數百號。前數年洋行開设尚少,近則愈開愈多,且近接港澳,每有不肖洋商包攬華商,由上海天津等處進口各貨,代向洋關報完正税,便可任意銷售,不再完納厘金,卑局每年因此虧耗,爲數甚巨,誠能力爲整顿,由宪局詳請督憲,先行照會各國領事官,嚴禁洋商,不得包攬華商貨物,有礙餉源,一面由卑局隨時访查得實,指名禀請究辦,串冒之風,自可杜绝,而厘金亦日有起色。應請轉詳察核,實爲公便等由。

本局查核沈守所禀,均屬實在情形,理合據情轉詳察核,俯賜照會,并批示飭遵等情。到本部堂。據此,查洋商包攬華商貨物,抗完厘金,迭經各前部堂照會查禁有案。兹據詳稱,此等串冒之風,仍未敛戢,且有洋商二十餘家之多,專以包攬華貨爲生涯,實屬大礙餉源。

除批飭厘務總局,仍飭補抽局委員認真查緝,設法整顿,以期厘收日有起色外,相應照會貴總領事官查照,希即申明定章,嚴行查禁。嗣後如非洋商自運之貨,不得出名包攬,致礙厘金,深纫睦誼。順候日祺。須至照會者。(www.xing528.com)

右照會大西洋欽命駐扎中國廣州兩廣總領事官穆。

光緒二十九年十月十九日。

核對官調粤差遣四川候補府經歷蒋逢周,監印官四川候補府經歷蒋逢周。

《署理兩廣總督岑春煊爲洋商不得包攬華商貨物事復葡總領事穆禮時照會》,澳門基金會、葡萄牙外交部檔案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澳門大學圖書館編:《葡萄牙外交部藏葡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檔案(清代部分·中文)》(第一四册),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227—233頁,第311—774至311—77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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